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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领域

地方落地 最新动态

各省医保局与统筹地区的省级分组方案、目录落地执行通知与待遇口径。

110 条精选近 30 天 73 条共收录 212 条

更新

精选归档 · 第 4 页

10月21日周三第 61–80 条
  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9

    广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从就医待遇、定点管理、医药价格、经办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五个方面完善基层医保保障。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60%、55%,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低于50%;住院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逐步达到90%左右,在二级逐步达到85%、80%左右,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一次最多可开具12周长处方。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基层门诊和住院支付比例、长护险限额及长处方规则,可用于核对待遇条件和基层经办准备。

  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90

    江西印发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通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自2026年11月16日零时起在全省医疗机构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范围为第十二批中选品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个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第12批国采在江西的执行日期、机构与品种范围,并细化约定量、挂网、结算和供应责任,为医疗机构与企业提前落地提供操作依据。

10月20日周二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2

    关于公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的通知(十一)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发布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公示(十一)。公示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 10 月 22 日 17:00,相关企业可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的“公告通知”模块查看。

    推荐理由:本材料给出增补中选产品的公示期限、查看路径和申诉入口,便于相关企业核对信息并在截止前提交异议。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459家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0月16日举行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为459家定点机构集中授牌。授牌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涵盖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类型,标志长护险制度由“制度建立”迈向“服务落地”。

    推荐理由:459家首批机构覆盖14个地(州、市)及多类照护服务主体,为观察新疆长护险服务网络建设进度提供了具体样本。

10月19日周一
  1.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9

    2027年度“陕西全民健康保”正式上线,面向陕西全省参保人员开放投保

    2027年度“陕西全民健康保”正式上线并开放投保,陕西基本医保参保人及“新市民”可通过“陕西全民健康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办理投保。“新市民”指在陕西省内长期居住且在其他地区参保基本医保的人员;产品设基础款、升级款两档,年度保费分别为89元/人和169元/人,保险期间为2027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投保时间为即日起至今年年底。

    推荐理由:两档保费、保障期间、适用人群和投保入口均已明确,并披露累计投保与赔付数据,参保人可据此核对条件。

10月16日周五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1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2026年9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6〕36号)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印发京医保中心发〔2026〕36号,动态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通知涉及新增5家、信息变更61家、中止协议4家、解除协议12家、恢复协议3家机构,另对2家医疗机构处理违反协议及医保规定的情况,并明确中止或解除协议后相关费用不由医保基金支付。本通知自2026年10月22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调整名单及处理结果,并明确中止或解除协议后的支付规则,便于经办机构核对执行。

10月15日周四
  1. 上海市药监局 · 其他工作文件58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牙膏分类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100号)

    国家药监局以2026年第100号公告发布《牙膏分类目录》,明确牙膏功效分类、备案编码选取和功效宣称范围。同一款牙膏具备多个功效类别或适配不同使用人群时,可同时选择多个对应编码;功效宣称用语与其他词语搭配使用时,标签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推荐理由:明确牙膏功效类别、备案编码与宣称用语边界,并给出施行及存量备案变更期限,便于企业核对备案和标签合规要求。

10月12日周一
  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告59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2026年第三批,公告〔2026〕23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公告〔2026〕23号,公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2026年第三批)。

    推荐理由:公告逐项列出企业、物品、规格、数量和申报 HS 编码,并明确研发自用范围及台账、全流程监管要求,便于相关方核对执行边界。

  2. 黑龙江省药监局 · 通知公告65

    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通告(通告 2026年第38号)

    2026年10月12日,经国家药监局同意,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2026年第38号,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经前置服务且需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60个工作日,并按“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原则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

    推荐理由:黑龙江省药监局通告明确前置服务适用边界,并将经前置服务且需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至60个工作日。

  3.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7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长期照护师培训通知,明确2026年至2028年任务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2026年至2028年全省长期照护师培训分别不少于2000、3000、4000人次。通知落实医保发〔2025〕11号,要求2026年底前各市级医保部门会同人社部门遴选至少1家培训机构,现有长护险定点机构须于2027年底前完成50%在职长护服务人员培训,2028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各年度培训人次、机构遴选和持证上岗要求,并分阶段设定培训覆盖率目标,便于各地核对任务与准备执行。

  4.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8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直接入库使用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将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并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对接平台公布符合条件的编码。通知依据国家医保局相关分类与代码通知及《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编制,要求各单位及时关注平台并做好数据维护,附件列出直接匹配入库医用耗材前15位编码表。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5530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为定点机构维护平台数据提供了具体范围。

10月10日周六
  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90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就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6-1)中选结果落地作出通知,明确参与机构、采购周期、挂网和协议签订安排。采购周期为2026年12月1日0时至2027年11月30日24时,中选产品应于2026年12月1日前挂网,三方协议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签订;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中选价格确定,非中选药品延续原政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参与机构、采购周期、挂网和协议签订节点,并说明中选与非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可用于核对落地安排。

10月9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自2026年10月31日起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

10月8日周四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2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示拟终止34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拟终止342家未完成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续签的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并终止其省本级及异地直接结算医保服务。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6日,异议应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程序终止协议。联系电话为0851-8597735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推荐理由:该公示明确了342家机构的终止范围、异议受理渠道和截止时间,相关定点机构可据附件名单核对续签状态并提交异议。

  2. 福建省药监局 · 规范性文件72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附件《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9月18日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附件《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有效期五年,覆盖药品批发许可、第三方物流、委托储运、异地仓库、多仓协同和监督管理。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药品批发企业仓库面积、冷链车辆、自动化仓储和信息系统配置要求,可用于对照现有设施与制度梳理改造清单。

9月30日周三
  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河北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2026年)》,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范围。白名单正面清单内可以支付,正面清单外及负面清单不予支付。冀医保函〔2026〕76号自10月1日起执行,零售药店严禁超范围、串换项目、虚假刷卡或套取基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其他规定仍按冀医保规〔2023〕6号文件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范围及禁付项目,为零售药店核对刷卡项目和调整内部管理提供依据。

9月29日周二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3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的通知(十)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布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结果,附件列明经公示的产品信息。增补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增补结果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执行。原文链接:https://ybj.jiangsu.gov.cn/art/2026/9/29/art_74038_11838976.html

    推荐理由:本通知明确了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结果及执行时间,并规定增补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便于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核对执行安排。

  2.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重庆东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重庆东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铭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

    推荐理由:公告以法院判决认定的不正当利益金额为依据,呈现两家企业的信用等级及失信时效起点,便于核对招采信用评价结果。

  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75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开发布第十八批“药品限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及513条知识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京医保中心发〔2026〕35号公开发布第十八批“药品限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及513条知识点。规则依据2025版国家药品目录备注等,对有适应症支付限定的药品进行审核,如无相应适应症使用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则违反该规则。同时,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将中药饮片处方开具人员资质纳入事前提醒范围,加强内部管理,防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推荐理由:公开第十八批“药品限适应症”审核规则及513条知识点,同时明确中药饮片处方人员资质的事前提醒要求,便于定点机构调整医保审核与内部管理。

9月24日周四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0

    贵州省医保局自2026年9月30日起启用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

    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启用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900条符合要求的对码结果自2026年9月30日起在贵州省执行。2026年第二季度,该局共收到企业申报的919条中药配方颗粒信息,经比对梳理后有900条符合要求,附件为《贵州省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结果表.xlsx》。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的纳入范围和执行时间,并提供对码结果表,便于企业及医疗机构逐项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