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 WS 3 -BW-0191-98-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意见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并于公示期满前在线反馈或邮寄至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未回复意见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 WS 3 -BW-0191-98-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意见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并于公示期满前在线反馈或邮寄至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未回复意见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就拟制定的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6-11-06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人需在线反馈并附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须打印盖章或个人签名后邮寄,公示期满未回复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就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国家药品标准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可在线反馈,书面来函需打印,组织来函加盖公章、个人来函本人签名后邮寄至公布的通信地址,公示期满未回复即视为对草案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荜茇品种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逾期未回复视为对草案无异议。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于2026年11月6日发布通知,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平台已优化升级,申请人可通过升级后的平台进行BE试验备案。此次升级用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关于优化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机制的要求,并配合《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实施。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开曝光4例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涉及虚构医疗服务、虚开中药饮片、虚增药品申报量和冒用医保身份结算。牡丹江市晟康医院涉案256万元,9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大庆市恒德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涉案32万余元,3名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河县2家卫生室涉案10万余元,相关人员已获刑并处罚金;鹤岗市冒用死亡参保人员医保身份结算案涉案9万余元,正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姜草果仁炮制规范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冬瓜皮炮制规范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就《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拟收载的“大枣”炮制规范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1 个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加盖公章,个人来函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蝉蜕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柏子仁霜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异议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焦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炒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反馈意见、实验数据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来函并附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天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北国泰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并公示处理决定(津医保处〔2026〕21号)。违法事项包括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开药、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以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基金结算等。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医保局决定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9103.72元。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具体违法类型、处理文号及资金处理结果,可用于识别医疗机构在医保结算中的合规风险。
国务院公布第851号令,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废止4部行政法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内容涉及档案、戒毒、残疾人康复、河道管理、地震监测、计量、节水、土地复垦、粮食流通等规定,以精简基层专项规划并衔接相关法律。
国家药监局于2026-11-06批准北京艺妙神州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泊基奥仑赛注射液(商品名:赛泊华)上市。该药用于经过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成人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包括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3b级滤泡性淋巴瘤和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其上市为相关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就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标准编制要求及泽泻质量标准两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依据该局2026年第7号公告组织制定,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天;反馈邮箱为418829252@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湖北省药监局武汉分局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储运环节开展全覆盖检查,全年约谈企业6家、发放告诫信22份,排查风险隐患700余条并移送线索20余条。检查聚焦运输记录、票账货款一致性及追溯信息等问题,并组织关键岗位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质量安全培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02号公告,决定统一修订降脂灵制剂和乳块消口服制剂说明书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相关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1月18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已出厂药品的说明书及标签须在备案后9个月内更换,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向患者告知更新信息。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两类制剂的说明书修订项目、备案截止日期和已出厂标签更换时限,可供上市许可持有人核对合规节点。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103号公告,将暖宫七味散等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附件同步发布完整品种名单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7月26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说明书修订,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涉及标签的内容须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推荐理由:公告同时给出9个转换品种、说明书范本和备案期限,便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梳理说明书与标签衔接事项。
国家医保局完成2026年10月17日-10月23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信息可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查询,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药品信息如有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栏、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或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邮编100830。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6〕26号显示,2026年10月共批准注册22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产品包括医用丝素蛋白液体敷料、细胞影像系统、认知功能评估软件及上下肢主动运动康复训练仪等,具体名单及注册证编号见同期附件目录。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将TollB-001片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该品种由北京拓领博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拟开发适应症为系统性硬化症。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公示SR604注射液拟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0日。申报单位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发适应症为“血小板无力症”和“血管性血友病的预防治疗”。如有异议,具体意见可发送至邮箱 zhaona@cde.org.cn。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拟纳入试点的品种、申报单位、拟开发适应症和公示截止日期,便于相关方核对项目信息并反馈意见。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公示,拟将人源多巴胺能前体细胞注射液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0 日。申报单位为睿健毅联医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拟开发适应症为多系统萎缩帕金森型。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警戒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南拟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构建医疗器械警戒管理体系,涵盖风险识别、信息上报和风险处置等环节。意见反馈请于2026年11月25日前通过问卷链接(https://cdradr.wjx.cn/vm/eYcZ9vL.aspx)提交,附件为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等7项方法并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其中2项为新增检验(试验)方法,5项为修订检验方法;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自2027年12月1日起实施,《胶原蛋白凝胶眼刺激性试验方法》自2027年5月1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注射用埃普奈明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拟开发适应症为不可切除或转移的经典型软骨肉瘤。申报单位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依据《罕见疾病创新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关爱计划-延伸”)申报指南》发布,发布日期为2026年11月3日。
国家药监局于2026年10月23日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检查指导原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同日起施行,原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和食药监械监〔2016〕165号指导原则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明确4个检查指导原则的施行时间、适用类别及旧文件废止安排,便于企业核对生产许可核查和上市后监督检查准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将ICP-B794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ICP-B794由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申报,拟开发适应症为肺外神经内分泌癌;通知依据《罕见疾病创新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关爱计划-延伸”)申报指南》发布。
国家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国药监械管〔2026〕17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监综械管〔2020〕57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检查指导原则》(国药监械管〔2026〕17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指导原则将《独立软件附录》内容与《规范》衔接,形成203项检查项目,其中关键项目41项、主要项目94项、一般项目68项;《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监综械管〔2020〕57号)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明确203项分级检查项目及结果判定依据,为独立软件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核对许可核查与上市后监督检查提供统一框架。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中药品种保护申请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97号)制定,旨在规范中药品种保护申请人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国家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请于2026年11月9日前发送至 msyc@nmpa.gov.cn,邮件标题注明“国家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意见反馈”,附件包括征求意见稿和意见反馈表。https://www.nmpa.gov.cn/xxgk/zhqyj/zhqyjyp/20261102161851132.html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5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与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涉及2家医疗机构和3家零售药店,相关单位不再作为该中心定点单位。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10-30发布公告,具体名单分别见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个附件。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与宜良蓝天中风针灸专科医院等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公告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10-30发布,索引号为11530000MB1517773L/2026-00376,未列明具体中止原因、机构数量及协议中止日期。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2026〕98号,确认3家企业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业务符合《药品现代物流基本要求》(DB 14/T 1957-2025)。相关企业为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江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国邦智慧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附件为《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情况表》。
国家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植入、体外诊断试剂和定制式义齿4个检查指导原则(国药监械管〔2026〕16号)。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4个检查指导原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食药监械监〔2016〕165号等原指导原则同时废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规范示范创建管理并保障创建质量效果。2022年印发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