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创新床位编码数字化管理,提升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
山东淄博市医保部门以18位唯一床位编码和数字化全链条管控,联动床位备案、入院校验、医保结算与资源调配,提升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未完成编码入库的床位不予医保结算,9家不同级别、不同性质医疗机构参与强校验试点,使用率超100%等情况由系统自动预警。
山东淄博市医保部门以18位唯一床位编码和数字化全链条管控,联动床位备案、入院校验、医保结算与资源调配,提升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未完成编码入库的床位不予医保结算,9家不同级别、不同性质医疗机构参与强校验试点,使用率超100%等情况由系统自动预警。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企业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2026年12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产品的旧医保编码全部停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编码维护要求和旧编码停用日期,便于企业更新产品信息并让医疗机构衔接使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8批次医保医用耗材维护申报及既往批次申诉数据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相关企业及生产厂家需确认耗材国家编码有效性,如有编码变更、停用或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反馈;申诉须提交申诉函、产品实物图、产品说明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申诉表,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及《申诉表》Excel版本。
推荐理由:公示明确了耗材国家编码确认、异议申诉材料和无异议入库的时限,企业可据此核对数据并安排后续处理。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相关文档,供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接口改造升级,推进医保结算、处方流转、事前审核和招采业务。附件共9份,包括更新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接口字典表2.20.xls、更新时间2026年11月03日的接口规范V1.48.docx,以及电子处方中心接入规范、接入信息表、接入指引和验收申请表。公告说明,相关疑问应咨询“两定”协议所属地医保部门。
国家医保局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内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产品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进行了调整。相关企业须于11月30日前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本企业产品信息,相关数据将与“2026年11月维护数据”一并于12月份公布。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中“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章的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近日出版发行,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依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动态更新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
推荐理由:本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知识点及代码,为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定点医药机构事前自查提供规则依据。
国家医保局完成2026年10月17日-10月23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信息可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查询,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药品信息如有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栏、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或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通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邮编100830。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并安排医保药品信息对接与维护。本期信息维护自2026年10月31日生效,届时中心端同步升级;符合对接条件的药品信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予以剔除,企业可按政策再次申请。
推荐理由:该通知明确了集采结果落地中的医保信息对接、支付标准维护和机构操作要求,可供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执行准备。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部署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省统一落地执行。此次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00 起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统一执行、挂网和网签节点,并细化首月备货、用量考核与直接结算要求,供医疗机构和供应企业对照准备。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湘医保招采函〔2026〕136号,调整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产品的医保编码规则。已挂网的第二批中选产品按中选供应清单医保编码执行,原挂网编码自集采中选结果实施之日起停用,第一、第二批中选企业非中选品种于2026年11月6日转码。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中选产品医保编码转换、停用时点及企业注册节点,相关企业可据此核对平台信息并按期完成落地准备。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第七批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知识库、规则库,公开“药品限适应症”和“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两类规则及对应知识点明细和代码。此次共涉及489条知识点明细和1162条对应代码,适用于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公告落款为2026年10月26日。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两类监管规则的定义、逻辑依据和配套代码,并说明系统接入与自动提醒要求,可供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核对规则配置。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五批医疗保障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及知识点,共公开2类规则、6813条知识点明细。此次涉及“药品限适应症”“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适用于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可将“两库”接入本机构系统或对接医保部门事前提醒模块,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并可通过 QHJJJGC001@163.com 反馈执行问题和建议。
推荐理由:青海省此次公示明确2类智能审核规则、6813条知识点及全省适用范围,便于医疗机构核对系统接入与事前提醒准备。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完成对2026年9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的审核。通知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发布,旨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具体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
推荐理由:通知以2026年9月30日前维护信息为审核范围,并给出数据库查询入口,为核对体外诊断试剂医保分类与代码提供直接渠道。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10日-10月16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依据医保发〔2019〕39号,具体信息见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或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反馈,也可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本次药品信息维护的审核区间、公布平台及异议反馈渠道,便于编码使用方核对数据并提交异议。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9月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更新结果。各省级医保部门应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正确使用编码;医用耗材赋码结果不代表该耗材可单独收费,具体以各省医保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为准。具体信息见动态维护窗口(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意见反馈、申诉受理或通信地址反馈。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启动药品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监管试点。首批试点包括3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2家医疗机构,覆盖电子随货同行单、药检报告、首营资料交换及非现场远程监督检查。
推荐理由:方案列明试点单位、四类应用场景、分阶段时间表和各主体系统对接任务,为参与单位核对准备范围与进度提供依据。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7号通知,公开第十九批“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对应的339条知识点明细。规则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对使用有适应症支付限定、但无相应适应症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进行审核。定点医药机构可利用规则库开展事前提醒,以减少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理由:材料给出药品限适应症审核的触发条件、目录依据和知识点数量,便于定点医药机构理解审核逻辑并开展事前提醒。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3日-10月9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后的信息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公布,相关方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申诉受理”功能或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馈异议。
重庆市医保局于2026-10-19公布截至2026年10月14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测试验收的定点医药机构HIS开发商名单。名单列明厂商编码、厂商名称和产品类型,涵盖医院、诊所、药店客户端及云HIS、医院网页版,部分产品注明仅限唯医骨科、肛肠类医院、口腔医院或基层医院等使用。
推荐理由:名单标明医院、诊所和药店客户端类型及部分产品的适用范围,便于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所使用HIS产品的接口验收情况。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3 日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神经介入类耗材信息维护的企业范围、产品边界及医保编码申请节点,可供相关企业核对维护准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将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并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对接平台公布符合条件的编码。通知依据国家医保局相关分类与代码通知及《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编制,要求各单位及时关注平台并做好数据维护,附件列出直接匹配入库医用耗材前15位编码表。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5530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为定点机构维护平台数据提供了具体范围。
福建省医保局就福建省医保影像云技术服务方案开展市场询价,征集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应征。应征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报价单,报价须覆盖应征响应至项目结算完结的全部相关费用。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应征材料、全过程费用报价口径及2026年10月12日17:00的递交截止时间,便于供应商核对参与条件与报价边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京医保中心发〔2026〕35号公开发布第十八批“药品限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及513条知识点。规则依据2025版国家药品目录备注等,对有适应症支付限定的药品进行审核,如无相应适应症使用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则违反该规则。同时,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将中药饮片处方开具人员资质纳入事前提醒范围,加强内部管理,防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推荐理由:公开第十八批“药品限适应症”审核规则及513条知识点,同时明确中药饮片处方人员资质的事前提醒要求,便于定点机构调整医保审核与内部管理。
贵州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启用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900条符合要求的对码结果自2026年9月30日起在贵州省执行。2026年第二季度,该局共收到企业申报的919条中药配方颗粒信息,经比对梳理后有900条符合要求,附件为《贵州省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对码结果表.xlsx》。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第十五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的纳入范围和执行时间,并提供对码结果表,便于企业及医疗机构逐项核对。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09-23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3号通知,公开第十七批智能审核规则库中的“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及1071条知识点明细。规则针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有适应症支付限定的药品;就诊中无相应适应症使用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认定为违反该规则。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药品限适应症审核范围、违规认定条件与知识点规模,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事前提醒提供规则依据。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明确白名单和负面清单,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清单依据医保办发〔2026〕7号和琼医保〔2026〕123号制定,白名单包括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在零售药店销售且与治疗密切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消毒产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在白名单内的商品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清单同时明确白名单、负面清单、编码贯标和监管要求,可用于核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结算范围及系统维护准备。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涉及一级分类7个、二级分类20个、三级分类67个,修订形成医保通用名136个。文件同时对此前已发布的分类及医保通用名开展动态优化与内容增补,下一步将指导地方规范医用耗材医保目录管理、更新数据库并推动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7类医用耗材的分类层级和医保通用名修订数量,并交代动态优化、数据库更新及地方落地安排,便于相关机构理解本次调整范围。
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形成136个医保通用名,至此植入类医用耗材分类及医保通用名修订优化工作已全部完成。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文号为医保办发〔2026〕10号,发布日期为2026-08-25。页面提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的通知.txt”下载,并称医保病理云统一索引正式落地,以一码互通赋能精准医疗。
推荐理由:该通知发布“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为医保病理云统一索引落地和“一码互通”提供统一编码依据,并支撑精准医疗应用。
国家医保局就拟联合国家药监局印发的《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拟实现中药饮片“一物一码、全程可溯”。征求意见稿按照实用性、唯一性、可扩展性和通用性原则制定编码要求,反馈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8:00前。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提交至 ybbm@nhsa.gov.cn,重点围绕追溯码编码架构、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提出建议。
推荐理由:稿件公开了追溯码编码框架、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并给出反馈截止时间,便于相关方核对需求并提交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建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公众可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7: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医保局反馈意见,邮箱为YBML006@nhsa.gov.cn。
推荐理由:公开了首批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渠道,相关机构和人员可核对目录建立思路并按期提交意见。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解读聚焦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的统一编码规则,规定成像类医用设备医保身份码由5个部分、共19位代码构成。编码依次包括2位标识码、6位分类码、3位设备特征码、3位规格型号码和5位企业码,覆盖X射线机、CT设备、磁共振成像设备(MRI)、超声设备等类别。
推荐理由:文章拆解了成像类医用设备19位编码的组成、分类维度及后续数据库建设,便于读者理解医保编码如何连接设备与监管。
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为全国成像类医用设备建立统一的19位医保身份码。编码由5个部分构成,设置8个二级分类、31个三级分类和110个设备特征;后续将建立设备数据库,涵盖实物图片、注册证电子档案、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法人信息。
推荐理由:规则拆解了19位编码的组成、分类维度和数据库安排,可用于理解成像设备医保编码如何衔接设备管理与基金监管。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人体部位索引码》公开征集意见,拟采用 ICD-11 拓展码解剖学分类代码为基本框架。索引码拟按身体结构部位实行层级分类编码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相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18:00。
推荐理由:材料给出 ICD-11 拓展码框架、身体部位层级编码规则和动态更新机制,并同步公开征求意见稿,便于相关方核对编码方案。
国家医保局就《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此前发布的分类目录进行动态优化和内容增补。公众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8:00,反馈邮箱为yysmlc@nhsa.gov.cn。原文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6/4/16/art_113_20233.html
推荐理由:公开意见渠道和截止时间明确,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7类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及医保通用名的具体调整范围。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病理云索引”方案(征求意见稿)》《医保病理云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8:00。方案聚焦病理检查全流程管理,按照“流程贯通、要素唯一、标准统一、便于追溯”原则,拟推动实现病理检查数据“患者本人可阅、医疗机构可调、医保部门可核”。
推荐理由:公开稿列明索引结构、字段定义、数据采集、技术适配和落地实施等意见范围,为相关方评估病理数据标准建设要求提供清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