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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领域

地方落地 最新动态

各省医保局与统筹地区的省级分组方案、目录落地执行通知与待遇口径。

110 条精选近 30 天 73 条共收录 212 条

更新

精选归档 · 第 6 页

6月12日周五第 101–110 条
  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通知7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6版)》的通知(京药监发〔2026〕122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6版)》,文号为京药监发〔2026〕122号。该指南供相关单位和企业参照执行,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编制,面向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覆盖研发设计、原材料与供应商、验证确认、生产检验、委托生产、产品放行及上市后监测等环节。

    推荐理由:指南细化胶体金试剂从研发设计到上市放行的质量控制要求,并附常见质量问题及可能原因,为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监管核查提供参考。

5月14日周四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7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推动临床研究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方案明确省药监局、检验检测与审评机构、医疗机构及企业或投资人的职责,设置2026 年 5 月-6 月宣贯、2026 年 6 月-2028 年 12 月项目筛选和关联匹配、2026 年 8 月至入选项目提出注册申请的产品培育阶段。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宣贯、项目征集与匹配、产品培育等阶段及时间节点,为医疗机构与器械企业推进临床成果转化提供实施路径。

4月27日周一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68

    安徽省药监局关于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照自查及整改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对照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评估、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上传资料。

    推荐理由:通知按产品类别列明自查评估、整改和全面符合新修订《规范》的时限,企业可据此安排合规整改并准备上传资料。

4月22日周三
  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局文件68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豫药监械注〔2026〕30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豫药监械注〔2026〕30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细则明确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网办、分类办理时限和现场检查要求,可供省内注册人、备案人与生产企业核对申报准备。

3月16日周一
  1.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8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3月16日公布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列明省直、各市州及区县医保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告标注了参保登记、待遇报销、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医疗救助、谈判药品、医保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采等业务范围,其中省直政策咨询电话为0931-2912393。

    推荐理由:该公告按省市州、区县列出各级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及对应业务范围,可用于快速核对参保、报销和异地就医等事项的属地咨询渠道。

2025年12月26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72

    江苏省《关于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通知》政策问答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制定通知,将参加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分娩领取生育津贴须连续足额缴费满 12 个月,且生育当月处于参保状态。

    推荐理由:梳理了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条件、计发标准及线上领取路径,便于参保和经办核对。

2025年4月25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1

    江苏省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问答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于4月25日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参保且处于待遇享受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补助。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以分娩出院时间计算;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免申即享,异地生育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由经办机构发放补助,医保目录外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列明补助条件、个人自付与自费边界及免申即享流程,并给出结算示例,便于经办核对支付口径。

2025年4月22日周二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征求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意见的公告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再次就《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反馈邮箱为jszhaocaichu@163.com,邮件标题须注明“省七八轮耗材接续反馈意见”;附件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0421).pdf》。

    推荐理由:材料提供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反馈安排,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接续规则并提交意见。

2025年4月10日周四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3

    关于征求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公告

    江苏省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征集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残缺规格供应意向,涉及纳洛酮注射剂、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等2个品种。相关规格拟增补为江苏残缺规格,相关中选企业须在2025 年 4 月 14 日 17:00 前提交盖章回执单;同品种参与企业2家及以上时,中选价格较低者优先确定为江苏残缺规格中选企业。

    推荐理由:公告给出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提交截止时间、适用品种和同品种中选价格比较规则,便于相关企业核对参与条件。

2024年10月29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0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二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二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1.70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3.71万家,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统一线上渠道办理备案878.17万人次。

    推荐理由:材料将前三季度结算规模、联网机构覆盖和备案数据并列,并说明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及待遇条件,便于核对跨省经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