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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周三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8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公开第十七批智能审核“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及知识点(京医保中心发〔2026〕33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09-23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3号通知,公开第十七批智能审核规则库中的“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及1071条知识点明细。规则针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有适应症支付限定的药品;就诊中无相应适应症使用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认定为违反该规则。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药品限适应症审核范围、违规认定条件与知识点规模,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事前提醒提供规则依据。

9月21日周一
  1. 福建省药监局 · 规范性文件49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附件《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遵照执行。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

9月20日周日
  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4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通知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明确白名单和负面清单,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清单依据医保办发〔2026〕7号和琼医保〔2026〕123号制定,白名单包括经药监部门正式批准注册或备案、可在零售药店销售且与治疗密切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消毒产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在白名单内的商品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清单同时明确白名单、负面清单、编码贯标和监管要求,可用于核对零售药店个人账户结算范围及系统维护准备。

  2.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5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印发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通知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于2026年9月18日联合印发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办发〔2026〕7号,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通知在原有共济及支付范围基础上,允许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及其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和接种注射服务费,并明确共济绑定近亲属关系实行承诺制。

    推荐理由:海南细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要求,并明确白名单、负面清单及补充协议机制,为当地经办和药店核对执行边界提供依据。

9月18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0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涉及一级分类7个、二级分类20个、三级分类67个,修订形成医保通用名136个。文件同时对此前已发布的分类及医保通用名开展动态优化与内容增补,下一步将指导地方规范医用耗材医保目录管理、更新数据库并推动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7类医用耗材的分类层级和医保通用名修订数量,并交代动态优化、数据库更新及地方落地安排,便于相关机构理解本次调整范围。

  2.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3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管理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印发京医保中心发〔2026〕34号,明确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延期、继续履行及终止医保协议的条件和流程。因停业、歇业等不能提供医保服务,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应书面告知,超过3个月应提交中止申请;中止原则上不超过180日,延期仅限1次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推荐理由:原文明确了中止、延期、续签和终止医保协议的适用条件、申请时限及市区经办职责,便于定点机构核对办理节点。

9月15日周二
  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1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救助经办服务规程〉的通知》政策问答式解读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就《湖北省医疗救助经办服务规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时间作政策问答式解读。规程包括九章48条,涵盖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参保缴费资助、待遇核定、费用结算、身份认定前医疗费用救助、信息及系统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规程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梳理湖北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的九章48条及实施时间,便于经办人员核对待遇核定、费用结算和参保缴费资助要求。

  2.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件通知41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西省医药创新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山西省医药创新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平台由山西省药监局联合晋中市政府打造,汇聚“政、产、学、研、用、金、服”,面向全省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医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

9月9日周三
  1. 辽宁省药监局 · 意见征集45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下班前,需发送至qxjgc.fda@ln.gov.cn,邮件主题须注明“《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

9月7日周一
  1.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公示11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依据《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公示2025年度申报的11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该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相关制剂经申报、专家评审、审核确认及会议研究,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8月26日周三
  1.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件通知65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8月7日,方案形成覆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省级项目库,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临床试验护航—转化落地”机制。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从项目筛选到挂网使用的支持路径,并设置省级项目库与全过程跟踪服务。

  2.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文件通知69

    山西省药监局等五部门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方案

    2026年8月7日,山西省药监局等五部门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方案,建立省级项目库的入库、培育和退出机制。方案依据药监综械注〔2026〕28号等要求,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分类管理;总分≥80分的纳入重点培育库,60-79分的纳入观察培育库,<60分的不予纳入。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项目入库分级、季度评审、公示申诉和退库程序,并列明分类界定与培育支持安排,可供医疗机构准备项目申报并跟踪后续管理。

8月17日周一
  1. 四川省药监局 · 征求意见5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业务试点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信函反馈。起草依据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6〕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8月13日周四
  1. 吉林省药监局 · 药品注册公示公告60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11个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的公告(2026年第8号)

    吉林省药监局发布1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批标准依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完成制修订,附件包括目录和正文。

    推荐理由:该公告明确了11个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节点,并附目录和正文,便于相关主体核对标准要求。

  2.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45

    辽宁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2026年第3期)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公告,沈阳技师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依据医保办函〔2026〕22号,考核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沈阳考试为8月29日、30日,盘锦为8月29日。考核合格者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80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9月1日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参与;产品涵盖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第二轮接续中选产品,以及一体式可反复开合止血夹、一次性使用活检钳、包皮切割吻合器(含包皮环切器)的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适用机构、中选耗材范围和分品类采购周期,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执行时间及协议签订安排。

8月10日周一
  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意见征集68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公开征求《贵州省药品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公开征求《贵州省药品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9 日。该局曾于2025 年 9 月 1 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截至2025 年 9 月 15 日收到18 条意见并采纳16 条。

    推荐理由:全文列明多仓协同的适用主体、系统要求、报告程序和监管责任,可用于核对企业合规准备重点与申报材料要求。

8月6日周四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79

    《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兵团医保局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作政策解读,说明该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区分甲乙类,实现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用“零自付”,目录外项目不纳入报销。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集中列明生育费用零自付范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线上申领路径,便于参保人员核对待遇与办理要求。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法规8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符合国家和兵团规定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纳入全额保障。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职工和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津贴条件及跨区域结算规则,可供兵团经办人员核对待遇衔接与执行口径。

7月30日周四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55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药监局依据药监综妆〔2026〕54号通知,在全省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试点期为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试点企业为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备案人或经境外备案人授权的境内责任人,可在门店现场对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进行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产品不含儿童化妆品、眼部护肤类化妆品和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

7月27日周一
  1. 四川省药监局 · 政策法规60

    《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四川省药监局解读《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变化,涵盖企业年度报告、变更备案审核、沟通方式和生产场地变更申报。原《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四年,本次修订用于衔接《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并提高监管、审评审批服务效能。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了企业年度报告、变更备案审核、沟通方式和生产场地变更程序的调整,便于企业核对申报安排与资料准备要求。

7月21日周二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政策法规8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6〕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6〕42号),明确2028年底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规定,单位职工综合费率约0.3%,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未就业城乡居民个人与政府按1∶1左右分担。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参保筹资、待遇支付、失能评估和落地时间表,可供各统筹地区核对制度准备、征缴安排与过渡衔接。

7月20日周一
  1. 四川省药监局 · 政策法规64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

    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明确鲜切药材品种由检查、评审后按批发布目录,调整为通过省级药品标准制修订新增。《公告》适用于中药生产使用的鲜切药材,要求生产企业首次采购、使用前现场审核产地加工企业,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或非现场供应商质量审计,并在药品年度报告中报告鲜切药材质量审核评估情况。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鲜切药材目录管理方式的调整,并梳理生产企业审核、供应商审计及加工企业遴选退出要求,便于地方药监和企业核对执行口径。

7月16日周四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6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部署16项重点任务。适用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重点推进企业质量体系建设、生产准入、风险防控、信息化追溯和监管检查。计划到2028年底,提升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并完善标准与追溯监管机制。

    推荐理由:明确2026年至2028年中药饮片全流程质量管理与监管任务,涵盖生产准入、风险防控、追溯和数智化建设,便于企业对照完善合规体系。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药政管理4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监测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沪卫药政〔2026〕4号成立上海市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监测中心,共设3个中心。抗肿瘤药物、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治药物和质子泵抑制剂临床合理使用监测中心分别挂靠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7月14日周二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50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部署提升企业质量体系、风险防控能力和监管效能。方案明确2026年底前完成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2027年起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2026年省局至少举办1期培训班,监管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相关培训,并计划引导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推进数字化转型。

7月10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5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制度自2026年先覆盖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职工参保人员,逐步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到2028年底实现行政区域内制度全覆盖,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西藏长护险的参保扩围时间表、筹资费率和重度失能待遇标准,为对照其他地区的制度起步安排提供具体参照。

  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通知54

    国家药监局京津冀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京津冀鲁药品面对面咨询服务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京津冀分中心自2026年7月20日起开通京津冀鲁区域药品面对面咨询预约通道。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药品注册申请人可提交预约,首批范围限定为化学仿制药药学及化学药品药学变更问题;申请材料须于每周一9:00~17:30发送,京津冀分中心按接收顺序审核,每周受理前5家符合条件预约。

6月16日周二
  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征集调查4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北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说明《北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采纳情况。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建议,其中明确进口申请企业备查资料及保管时限的建议已获采纳,考虑“白名单”物品跨区域流动调配的建议未予采纳。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药工作6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转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并提出工作要求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于2026年6月12日以沪卫中管〔2026〕11号转发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2号文件,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要求。

    推荐理由:转发通知明确了社区中医馆设置、共享中药房建设和中药饮片药事管理要求,并同步废止原有实施细则。

6月12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3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青政办〔2026〕1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青政办〔2026〕12号),明确2026年至2028年分阶段推进实施,到2028年制度覆盖所有统筹区。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青海长护险分阶段覆盖安排、参保筹资与待遇支付标准,为核对地方落地规则和经办准备提供完整依据。

  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通知7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6版)》的通知(京药监发〔2026〕122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北京市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2026版)》,文号为京药监发〔2026〕122号。该指南供相关单位和企业参照执行,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编制,面向胶体金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覆盖研发设计、原材料与供应商、验证确认、生产检验、委托生产、产品放行及上市后监测等环节。

    推荐理由:指南细化胶体金试剂从研发设计到上市放行的质量控制要求,并附常见质量问题及可能原因,为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监管核查提供参考。

5月14日周四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7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工作方案》,推动临床研究成果向医疗器械产品转化。方案明确省药监局、检验检测与审评机构、医疗机构及企业或投资人的职责,设置2026 年 5 月-6 月宣贯、2026 年 6 月-2028 年 12 月项目筛选和关联匹配、2026 年 8 月至入选项目提出注册申请的产品培育阶段。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宣贯、项目征集与匹配、产品培育等阶段及时间节点,为医疗机构与器械企业推进临床成果转化提供实施路径。

5月8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53

    国家医保局公布4起参保人超量开药倒卖药品骗保典型案例

    国家医保局公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期,通报4起参保人违规超量开药并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案例涉及北京、浙江瑞安、安徽宣城和贵州盘州,其中盘州柳某某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0631元,被责令退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403155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国家医保局表示,自2026年4月起继续在全国部署专项行动,依托大数据监管模型筛查异常购药数据并深挖药品倒卖利益链条。

4月27日周一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68

    安徽省药监局关于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照自查及整改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对照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评估、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上传资料。

    推荐理由:通知按产品类别列明自查评估、整改和全面符合新修订《规范》的时限,企业可据此安排合规整改并准备上传资料。

4月22日周三
  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局文件68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豫药监械注〔2026〕30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豫药监械注〔2026〕30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细则明确出口销售证明全程网办、分类办理时限和现场检查要求,可供省内注册人、备案人与生产企业核对申报准备。

4月17日周五
3月17日周二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政管理5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6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沪卫医〔2026〕32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6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沪卫医〔2026〕32号),部署全市2026年度医政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十五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医疗质量安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临床重点专科和免陪照护等服务建设,并完善三级、二级医院绩效监测及高额费用病例监测。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3月10日印发,面向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和市级医疗机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