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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检查指导原则(国药监械管〔2026〕16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
AI 导读
国家药监局于2026年10月23日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导原则》等4个检查指导原则,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同日起施行,原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和食药监械监〔2016〕165号指导原则同时废止。
推荐理由
明确4个检查指导原则的施行时间、适用类别及旧文件废止安排,便于企业核对生产许可核查和上市后监督检查准备。
来源: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 通知动态 · cfdi.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