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海南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第一批)》公开征求意见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拟纳入香附、巴戟天、牛大力、广藿香、穿心莲5个品种。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拟纳入香附、巴戟天、牛大力、广藿香、穿心莲5个品种。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6日下班前,需发送至qxjgc.fda@ln.gov.cn,邮件主题须注明“《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
国家医保局于2026-09-08发布医保办发〔2026〕11号通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页面列出索引号2026-02-00023,并提供通知.txt文件下载链接,当前展示内容未展开具体措施。原文URL为https://www.nhsa.gov.cn/art/2026/9/8/art_104_22045.html。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依据《福建省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公示2025年度申报的11个医疗机构制剂拟纳入该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相关制剂经申报、专家评审、审核确认及会议研究,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加快提供优质高效眼健康服务工作方案(2026-2030年)》,该政策解读说明2030年目标、9项任务措施及组织实施。
推荐理由:方案量化2030年眼健康服务目标并部署9项任务,同时明确卫生健康、中医药和疾控部门分工,可为地方细化配套举措提供参考。
2026年9月4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经核实企业申请材料,同意第十三批部分中选药品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规格包装及企业名称,变更后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相关单位需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具体变更情况见随文附表。
推荐理由:通知厘清了第十三批中选药品信息变更后可保留中选资格的规则,并明确信息衔接、挂网和采购的经办要求。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6〕21号显示,2026年8月共批准注册59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具体名单及注册证编号见《2026年8月批准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产品涵盖内窥镜、影像设备、监护软件及体外诊断试剂盒等,公告日期为2026年9月3日。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个胰岛素中选药品的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公告称,该企业未按协议供应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的约定采购量,约谈后供应情况仍未改善;自2026年9月4日至2028年9月3日,该企业被取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中选企业因未按约定供货被取消资格和列入违规名单的处理,并交代医疗机构改由其他中选产品采购的安排。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中药1.1类创新药醒脾解郁片上市。该药具有醒脾化湿、理气解郁的功效,用于轻、中度抑郁症,相关症状包括情绪郁闷、低落、失眠多梦、倦怠乏力等,为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
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芮特韦拜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新多妥)上市。该药用于即将进入或出生在第一个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流行季的新生儿和婴儿,预防RSV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发布日期为2026-09-03,原文链接为https://www.nmpa.gov.cn/zhuanti/cxylqx/cxypxx/20260903111247181.html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保发〔2026〕22号,部署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落地实施。文件发布日期为2026-09-02,附件包括《按病组(DRG)付费3.0版分组方案(更新)》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更新)》PDF。
推荐理由:文件以医保发〔2026〕22号明确 DRG 与 DIP 付费3.0版分组方案及更新版 PDF,可供相关机构核对落地实施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解读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知,明确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9元。通知文号为国卫基层发〔2026〕19号,重点覆盖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推荐理由:解读汇总了人均财政补助标准、重点人群服务、慢病管理和数字赋能安排,便于核对2026年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落地要点。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酒洗地龙”等7个吉林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交异议、说明及实验数据反馈,公示期满未提出意见视为同意。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北京市推动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多仓协同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网反馈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5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新闻解读稿,概括卫生资源、医疗服务、费用和公共卫生等年度数据。2025年末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25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3.4/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3.8‰。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为1108335个,总诊疗人次为106.5亿,医院次均住院费用为9768.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下降1.0%。
推荐理由:解读汇总了医疗资源、诊疗量、费用和公共卫生等关键指标,并呈现医院与基层机构的结构变化,便于把握卫生健康运行情况。
国家医保局就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要求。《指导意见》明确基金原则上支付定点机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的费用,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服务类型确定计费单元。各地需结合基金承受能力制定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原有试点地区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过渡。
山西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8月7日,方案形成覆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省级项目库,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临床试验护航—转化落地”机制。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从项目筛选到挂网使用的支持路径,并设置省级项目库与全过程跟踪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号为医保发〔2026〕19号,发布日期为2026-08-26。原文页面提供该文件下载链接,并设置对应政策解读入口。
2026年8月7日,山西省药监局等五部门印发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筛选退出方案,建立省级项目库的入库、培育和退出机制。方案依据药监综械注〔2026〕28号等要求,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分类管理;总分≥80分的纳入重点培育库,60-79分的纳入观察培育库,<60分的不予纳入。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项目入库分级、季度评审、公示申诉和退库程序,并列明分类界定与培育支持安排,可供医疗机构准备项目申报并跟踪后续管理。
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政策解读,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基金监督管理和地方实施要求。基金原则上支付定点机构提供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以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产生的费用;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服务确定计费单元。
推荐理由:梳理长护险评估与护理服务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基金监管要求,并明确原有试点地区3年左右过渡安排,便于地方衔接现有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解读,明确该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特医食品的遴选、销售和使用。文件要求建立使用管理部门或小组、供应目录及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贮存、销售、使用和召回等环节,并要求产品来源合法规范、销售区域独立醒目。各地可结合实际实施该指导性文件。
推荐理由:梳理了特医食品在医院遴选、销售、贮存、使用和召回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便于医疗机构对照完善院内制度。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文号为医保办发〔2026〕10号,发布日期为2026-08-25。页面提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的通知.txt”下载,并称医保病理云统一索引正式落地,以一码互通赋能精准医疗。
推荐理由:该通知发布“医保病理云索引”编码规范,为医保病理云统一索引落地和“一码互通”提供统一编码依据,并支撑精准医疗应用。
《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以九问九答说明规划的总体目标、8项主要指标及重点任务,涵盖医保支付、集采创新支持和基金监管。规划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统筹地区数量、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覆盖率、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等指标,并将“智慧医保”改为“数智医保”、新增“科学医保”。
推荐理由:九问九答集中梳理规划目标与重点任务,并明确支付改革、医保服务和基金监管的具体安排,便于相关机构对照制定执行计划。
国家医保局就《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的总体框架、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作系统解读。规划分三大板块、共八章26节,设置8个主要指标,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统筹地区数量、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等指标。
国家医保局以九组问答解读《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发展指标与重点任务。《规划》分为三大板块、共八章26节,设置8个主要指标,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统筹地区数量、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覆盖率、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等指标。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文字号为医保发〔2026〕17号,发布日期为2026-08-19。官网提供通知文件下载和《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入口,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6/8/19/art_104_21827.html。
推荐理由:正式通知给出了规划名称、发文字号、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便于核对这项“十五五”医保规划文件的发布信息。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信函反馈。起草依据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6〕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该修订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法规及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形成;意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信函反馈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
吉林省药监局发布1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批标准依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完成制修订,附件包括目录和正文。
推荐理由:该公告明确了11个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节点,并附目录和正文,便于相关主体核对标准要求。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持续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须注明“中药材GAP意见反馈”。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公告,沈阳技师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依据医保办函〔2026〕22号,考核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沈阳考试为8月29日、30日,盘锦为8月29日。考核合格者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参与;产品涵盖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第二轮接续中选产品,以及一体式可反复开合止血夹、一次性使用活检钳、包皮切割吻合器(含包皮环切器)的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适用机构、中选耗材范围和分品类采购周期,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执行时间及协议签订安排。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8月11日发布通知,同意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的信息变更,变更后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涉及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规格包装和企业名称等事项,相关单位需及时做好信息衔接以及挂网、采购工作,附件列出具体变更情况。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可变更的中选药品信息事项及中选资格处理口径,为相关单位后续衔接挂网和采购提供依据。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贵州省药品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或建议须于 2025 年 9 月 1 5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注明“多仓协同反馈意见”。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公开征求《贵州省药品流通企业多仓协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9 日。该局曾于2025 年 9 月 1 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截至2025 年 9 月 15 日收到18 条意见并采纳16 条。
推荐理由:全文列明多仓协同的适用主体、系统要求、报告程序和监管责任,可用于核对企业合规准备重点与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医保局于2026-08-07发布基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结算数据的2023-2025年医保结算住院人次TOP10疾病费用结构分析。结果显示,Top10疾病的药品费用占比在2023-2025年逐年下降,文章据此认为集采、支付方式改革等医保改革工作对降低药品费用占比起到明显效果。医疗机构等级从未定级/一级升至三级医院时,药占比显著下降;在需要高值耗材介入或复杂手术的疾病中,耗材费用占比显著上升。
推荐理由:基于全国医保结算数据,文章拆解TOP10疾病的药品与耗材费用结构,并呈现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和疾病之间的占比差异。
兵团医保局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作政策解读,说明该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区分甲乙类,实现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用“零自付”,目录外项目不纳入报销。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集中列明生育费用零自付范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线上申领路径,便于参保人员核对待遇与办理要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符合国家和兵团规定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纳入全额保障。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职工和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津贴条件及跨区域结算规则,可供兵团经办人员核对待遇衔接与执行口径。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GY-YD2026-1)。通知明确中选结果将于今年内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附件包括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和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原文链接为 https://www.smpaa.cn/gjsdcg/2026/08/06/23603.shtml。
推荐理由:通知附有中选结果表和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并明确年内实施、具体执行日期由各地另行发布,便于相关单位核对中选品种及后续执行安排。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8月5日发布2026年第三期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相关数据,汇总2000年-2025年目录信息。材料说明各版本目录适用险种变化,截至2026年7月3日,目录内3253种药品对应5890个药品通用名。同时标注2017年(含)之后独家品种谈判准入制度、2019年(含)之后中药饮片管理,以及抗肿瘤药物、罕见病治疗药物和儿童用药的统计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