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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周五
  1.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41

    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前三季度我国新动能加速成长、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称,今年以来我国新动能加速成长,对经济带动作用不断增强。AI开源大模型全球累计下载量突破100亿次,人形机器人出货量全球占比超过90%,创新药对外技术授权1300亿美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53.6%。数据产业规模超过6万亿元。

  2.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0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拟调整181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用耗材及医保支付类别的公示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拟调整181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用耗材及医保支付类别,并就相关项目要素公示。拟调整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说明和价格,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异议须书面反馈至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推荐理由:附件将1817项内容分为1790项检验类项目和27项藏医、药学等项目列示,并明确异议反馈期限,便于核对拟调整范围。

  3.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国采公告84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工作公告发布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公告,明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可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受托生产企业及中选产品规格和包装。按照相应采购文件要求,非中选企业可在1-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接续及胰岛素集采接续采购中申请增补中选,新获批药品也在申请范围内。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可变更或增补的中选信息范围、适用批次和申请路径,便于相关企业核对首批材料递交期限及后续线上受理安排。

  4.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告通告46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补充公告(2026年第126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26号补充公告,新增一批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且逾期未改正的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拟依法取消备案。相关备案人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或异议未获采纳的将取消备案。

  5.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局文件72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启动药品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监管试点。首批试点包括3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2家医疗机构,覆盖电子随货同行单、药检报告、首营资料交换及非现场远程监督检查。

    推荐理由:方案列明试点单位、四类应用场景、分阶段时间表和各主体系统对接任务,为参与单位核对准备范围与进度提供依据。

  6.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 要闻导读5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就《药品市场独占期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就《药品市场独占期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药品市场独占期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工作,意见反馈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5日,反馈邮箱为 ypzscq@cde.org.cn。

  7.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50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9月第二批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6〕38号)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8号通知,调整9月第二批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11家机构信息变更,1家机构解除协议。通知自2026年10月26日起执行;密云区鼓楼大街3号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解除协议后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该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10月22日周四
  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意见征集4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技术指导意见及多仓协同试点方案意见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贵州省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技术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填写附件3的意见反馈表,于2026年11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适用于贵州省内药品批发企业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及多仓协同试点。

  2.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1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就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据国办发〔2026〕11号和医保发〔2026〕7号制定,公示日期为10月22日至11月5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可于11月5日17时前提交电子扫描件,单位反馈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材料需签名并附联系方式。

  3. 黑龙江省药监局 · 通知公告50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的公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和《黑龙江省药品行政强制裁量基准清单(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23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修改意见。

  4.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72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第十九批“药品限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及339条知识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7号通知,公开第十九批“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对应的339条知识点明细。规则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对使用有适应症支付限定、但无相应适应症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进行审核。定点医药机构可利用规则库开展事前提醒,以减少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理由:材料给出药品限适应症审核的触发条件、目录依据和知识点数量,便于定点医药机构理解审核逻辑并开展事前提醒。

  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政管理7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卫医〔2026〕6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沪卫医〔2026〕67号,部署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提出到2030年底全面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平急结合的现代化急重症救治服务体系,2027年底全市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全部达标。同时明确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比例,以及应收尽收、急诊留观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等要求。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标准及 2027、2030 年目标,可作为医疗机构核对建设要求与资源配置差距的参照。

  6. 国家药监局 · 公告通告68

    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关于增设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的公告(2026年第94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94号公告,增设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上述口岸进口,进口药材应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规定。临沧市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两个口岸的登记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及监督管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药材口岸检验。

  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9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9月挂网及撤网医保药品信息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9月挂网医保药品及撤网医保药品信息,拟同步从医保系统库中撤销相关药品。公示及网上申诉受理时间均为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申诉须实名书面提交PDF和word两个版本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

    推荐理由:重庆市医保局公开挂网与撤网药品信息及申诉安排,企业可据此核对药品医保系统状态并衔接医疗机构药品配备。

  8. 国家药监局 · 公告通告60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降脂灵制剂和乳块消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6年第102号)

    国家药监局决定统一修订降脂灵制剂和乳块消口服制剂说明书,涉及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02号公告,相关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1月18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并须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药品的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告知患者更新信息。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两类制剂的说明书修订范围、备案时限和标签更换安排,便于上市许可持有人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对执行节点。

  9.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41

    国家医保局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3日-10月9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后的信息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公布,相关方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申诉受理”功能或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馈异议。

  1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药工作6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转化项目招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卫中管〔2026〕17号通知,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转化项目招标。项目分新药转化和人用经验收集两个方向,建设周期2年,市级资助分别不超过80万和5万元,申报单位承诺不少于1:1匹配。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两个申报方向、资助上限、配套资金和材料截止时间,为符合条件的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准备申报提供依据。

10月21日周三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43

    2026年1-9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

    国家医保局公布2026年1-9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生育保险主要指标。数据显示,2026年3月起部分省份实施居民医保基金缴费收入权责发生制改革,将2025年底预收的2026年度居民医保保费计入2026年度收入,显著提升1-9月居民医保收入同比增幅;随着10-12月新的参保季到来,全年同比增幅将回归常态。

  2.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7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明确,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于2026年10月30日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落地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照执行;首年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约定采购量为约定采购量*14/12(2026年为2个月),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河北执行范围、落地时点、约定采购量计算和价格调整规则,可供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核对执行准备。

  3.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9

    广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从就医待遇、定点管理、医药价格、经办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五个方面完善基层医保保障。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60%、55%,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低于50%;住院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逐步达到90%左右,在二级逐步达到85%、80%左右,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一次最多可开具12周长处方。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基层门诊和住院支付比例、长护险限额及长处方规则,可用于核对待遇条件和基层经办准备。

  4.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90

    江西印发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通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自2026年11月16日零时起在全省医疗机构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范围为第十二批中选品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个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第12批国采在江西的执行日期、机构与品种范围,并细化约定量、挂网、结算和供应责任,为医疗机构与企业提前落地提供操作依据。

  5.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3

    外周血管弹簧圈等15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接续带量采购部分品种新增联盟成员省份通知

    外周血管弹簧圈等15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接续带量采购部分品种新增联盟成员省份,具体名单见附件。通知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5545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部分采购品种新增联盟成员省份,相关企业可据附件逐项核对各品种新增成员及接续带量采购参与省份变化。

10月20日周二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2

    关于公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的通知(十一)

    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发布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公示(十一)。公示期为 2026 年 10 月 20 日 - 10 月 22 日 17:00,相关企业可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的“公告通知”模块查看。

    推荐理由:本材料给出增补中选产品的公示期限、查看路径和申诉入口,便于相关企业核对信息并在截止前提交异议。

  2.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 要闻导读63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斑秃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6年第49号)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斑秃治疗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26年第49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原则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为斑秃治疗药物的科学研发与评价提供技术参考,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

    推荐理由:该通告明确了斑秃治疗药物临床试验设计与评价的技术标准,为相关研发项目开展临床试验提供参考依据。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459家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0月16日举行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为459家定点机构集中授牌。授牌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涵盖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类型,标志长护险制度由“制度建立”迈向“服务落地”。

    推荐理由:459家首批机构覆盖14个地(州、市)及多类照护服务主体,为观察新疆长护险服务网络建设进度提供了具体样本。

  4. 辽宁省药监局 · 意见征集52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再次公开征求《辽宁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三批)》意见的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辽宁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三批)》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该目录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和《辽宁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研究确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前,邮箱为yhscjgc.fda@ln.gov.cn。

  5.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告通告5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征集平台的通知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26年11月1日起启用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项目征集平台。项目申报依据药监综械注〔2026〕28号部署,申请人可在河南省药监局官网注册账号,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资料,审核意见由系统在平台反馈。器械注册处电话为0371-65567309、65567305,平台技术支持电话为0371-65567370。

  6.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日常监管信息52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申请审查结果(2026年第3号)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审查结果,拟同意西安汇智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数字化颅脑外引流监护系统进入特别审查程序。依据陕药监发〔2023〕17号,公示期为2026 年 10 月 20 日至 10 月 25 日。进入特别审查程序不代表产品已具备可获准注册的安全有效性,申请人仍需开展研发并提出注册申请。

  7.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61

    内蒙古自治区云胶片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公示云胶片集中采购3家中标候选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4.50元/人次、综合得分97.08分排名第一。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价4.55元/人次、综合得分95.35分排名第二,内蒙古华强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4.92元/人次、综合得分56.27分排名第三。投标人可于公示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书面异议。

    推荐理由:云胶片集中采购公示列出3家候选人的报价与综合得分,并明确异议受理安排,便于相关主体核对结果。

  8.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8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通报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通报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内的五项问题均标示为已完成整改。整改涉及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行政执法制度、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构归口管理、政策宣传和党支部建设;2026年7月1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职能划转至省医保局。后续将巩固已完成整改成果,并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及医保重点工作。

    推荐理由:通报列明五项已完成整改及后续安排,并披露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构职能划转至省医保局,便于了解医保治理与采购管理调整。

10月19日周一
  1.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9

    2027年度“陕西全民健康保”正式上线,面向陕西全省参保人员开放投保

    2027年度“陕西全民健康保”正式上线并开放投保,陕西基本医保参保人及“新市民”可通过“陕西全民健康保”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办理投保。“新市民”指在陕西省内长期居住且在其他地区参保基本医保的人员;产品设基础款、升级款两档,年度保费分别为89元/人和169元/人,保险期间为2027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投保时间为即日起至今年年底。

    推荐理由:两档保费、保障期间、适用人群和投保入口均已明确,并披露累计投保与赔付数据,参保人可据此核对条件。

  2.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43

    陕西医保百问:生育津贴取消单位中转及申领流程解答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解读生育津贴申领规则:自2025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可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可通过陕西医保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及经办大厅申请,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津贴原则上不得重复发放,异地生育符合条件也可申领。

  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征集调查5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试点通知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试点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31日,意见可通过电子邮箱 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电话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政民互动”板块提交。附件包括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意见反馈表。

  4.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3

    重庆市医保局公布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测试验收的定点医药机构HIS开发商名单(截至2026年10月14日)

    重庆市医保局于2026-10-19公布截至2026年10月14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测试验收的定点医药机构HIS开发商名单。名单列明厂商编码、厂商名称和产品类型,涵盖医院、诊所、药店客户端及云HIS、医院网页版,部分产品注明仅限唯医骨科、肛肠类医院、口腔医院或基层医院等使用。

    推荐理由:名单标明医院、诊所和药店客户端类型及部分产品的适用范围,便于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所使用HIS产品的接口验收情况。

  5.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日常监管信息72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陕西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对照表须于 11 月 4 日前反馈。征求意见稿明确远程药事服务仅作为门店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或非工作时段的补充,申请企业连锁门店数量不少于 50 家,并规定执业药师配备、远程审方系统留痕、报告公示和日常监管要求。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连锁门店数量、执业药师配备、系统留痕及报告公示要求,便于相关企业核对合规差距并准备反馈。

  6.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通知通告64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植入式脑机接口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个例不良事件报告指南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植入式脑机接口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个例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南旨在指导相关单位识别和报告脑机接口类产品个例不良事件,前期已结合部分省级监测机构、医疗机构和注册人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须于2026年11月16日前通过问卷链接 https://cdradr.wjx.cn/vm/whtLxBc.aspx 或扫描二维码反馈。

    推荐理由:材料明确了植入式脑机接口手部运动功能代偿系统个例不良事件报告指南的征求意见期限和反馈渠道,可供相关单位准备意见。

  7. 国家药监局 · 征求意见57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药品市场独占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药品市场独占期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前。该办法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配套实施文件,旨在进一步鼓励罕见病治疗用药品和儿童用药品研发。意见可通过 hxypc@nmpa.gov.cn 提交,邮件标题需注明“药品市场独占期实施办法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