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 2025-12-26精选AI 评分72
江苏省《关于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通知》政策问答
《关于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通知》政策问答
AI 导读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制定通知,将参加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分娩领取生育津贴须连续足额缴费满 12 个月,且生育当月处于参保状态。
推荐理由
梳理了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条件、计发标准及线上领取路径,便于参保和经办核对。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 · ybj.jiang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