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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领域

医保基金与数据 最新动态

医保基金运行、统计公报、医保数智库与业务编码标准动态维护。

86 条精选近 30 天 40 条共收录 161 条

更新

精选归档 · 第 2 页

10月30日周五第 21–40 条
  1.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0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五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及知识点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五批医疗保障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及知识点,共公开2类规则、6813条知识点明细。此次涉及“药品限适应症”“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适用于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可将“两库”接入本机构系统或对接医保部门事前提醒模块,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并可通过 QHJJJGC001@163.com 反馈执行问题和建议。

    推荐理由:青海省此次公示明确2类智能审核规则、6813条知识点及全省适用范围,便于医疗机构核对系统接入与事前提醒准备。

10月28日周三
  1.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62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完成对2026年9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的审核。通知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发布,旨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具体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

    推荐理由:通知以2026年9月30日前维护信息为审核范围,并给出数据库查询入口,为核对体外诊断试剂医保分类与代码提供直接渠道。

  2.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59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10日-10月16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依据医保发〔2019〕39号,具体信息见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或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反馈,也可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本次药品信息维护的审核区间、公布平台及异议反馈渠道,便于编码使用方核对数据并提交异议。

  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9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规范调整“注射费(普通注射)”等项目,附件所列项目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范围,所列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甲、乙两类,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须更新信息系统、公示价格,并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一般治疗类项目调整、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执行时间,可供公立医疗机构核对收费和结算准备。

  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明确附件所列项目为收费范围,所列价格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甲类项目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后支付,非疾病治疗类项目由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范围、最高收费标准及甲乙类医保支付边界,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收费与结算准备。

  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8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销售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增设“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据国办发〔2026〕9号、医保价采函〔2026〕7号,医疗机构须通过本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全量采购并按实际购进价销售,附件所列调剂费标准为本市最高收费标准。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零差率销售、调剂费最高收费标准及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可据此核对采购与收费执行要求。

  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8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相关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非疾病治疗类项目,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相关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甲乙类医保支付规则及2026年11月20日执行节点,医疗机构可据此更新系统并完成价格公示。

10月27日周二
  1.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全部文件6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粤办函〔2026〕29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统一管理、医保支付改革、连续性服务和药品协同等任务。文件号为粤办函〔2026〕297号,2026年10月8日印发;到2027年底,100%县域医共体实现统一法定代表人,100%县域医共体实现覆盖全部基层分院的“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

    推荐理由:方案将统一管理、医保总额付费、连续性服务和中心药房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并设置2027年和2028年量化目标,便于对照评估地方落地进度。

  2.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3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印发晋医保发〔2026〕23号,转发国家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19号)并提出山西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和合规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等费用的基金支付范围,失能评估按人次付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居家和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7元/小时、47元/床日,社区护理不得突破对应限额。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付费单元和最高限额,并给出护理人员层级上浮规则,为山西各统筹地区细化配套政策提供依据。

10月23日周五
  1.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省局文件72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启动药品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监管试点。首批试点包括3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2家医疗机构,覆盖电子随货同行单、药检报告、首营资料交换及非现场远程监督检查。

    推荐理由:方案列明试点单位、四类应用场景、分阶段时间表和各主体系统对接任务,为参与单位核对准备范围与进度提供依据。

10月22日周四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72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第十九批“药品限适应症”智能审核规则及339条知识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京医保中心发〔2026〕37号通知,公开第十九批“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对应的339条知识点明细。规则依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对使用有适应症支付限定、但无相应适应症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进行审核。定点医药机构可利用规则库开展事前提醒,以减少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理由:材料给出药品限适应症审核的触发条件、目录依据和知识点数量,便于定点医药机构理解审核逻辑并开展事前提醒。

10月21日周三
  1.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90

    江西印发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通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自2026年11月16日零时起在全省医疗机构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范围为第十二批中选品种,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本次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个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16日至2027年11月15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第12批国采在江西的执行日期、机构与品种范围,并细化约定量、挂网、结算和供应责任,为医疗机构与企业提前落地提供操作依据。

10月20日周二
  1.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8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通报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通报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期内的五项问题均标示为已完成整改。整改涉及医保基金智能监管、行政执法制度、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构归口管理、政策宣传和党支部建设;2026年7月1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职能划转至省医保局。后续将巩固已完成整改成果,并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及医保重点工作。

    推荐理由:通报列明五项已完成整改及后续安排,并披露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构职能划转至省医保局,便于了解医保治理与采购管理调整。

10月19日周一
  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3

    重庆市医保局公布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测试验收的定点医药机构HIS开发商名单(截至2026年10月14日)

    重庆市医保局于2026-10-19公布截至2026年10月14日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测试验收的定点医药机构HIS开发商名单。名单列明厂商编码、厂商名称和产品类型,涵盖医院、诊所、药店客户端及云HIS、医院网页版,部分产品注明仅限唯医骨科、肛肠类医院、口腔医院或基层医院等使用。

    推荐理由:名单标明医院、诊所和药店客户端类型及部分产品的适用范围,便于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所使用HIS产品的接口验收情况。

10月16日周五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61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发布2026年9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6〕36号)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印发京医保中心发〔2026〕36号,动态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通知涉及新增5家、信息变更61家、中止协议4家、解除协议12家、恢复协议3家机构,另对2家医疗机构处理违反协议及医保规定的情况,并明确中止或解除协议后相关费用不由医保基金支付。本通知自2026年10月22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调整名单及处理结果,并明确中止或解除协议后的支付规则,便于经办机构核对执行。

10月15日周四
  1.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73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通知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3 日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神经介入类耗材信息维护的企业范围、产品边界及医保编码申请节点,可供相关企业核对维护准备。

10月13日周二
  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8

    三十载跨越,十三亿心安——中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发展综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刊发综述,回顾中国医疗保障制度自1994年“两江试点”至2026年8月的建设历程,并提及《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推荐理由:文章以1994年“两江试点”为起点梳理医保扩面、待遇和数字服务演进,并汇集目录、集采与异地结算数据,便于回看三十年制度变化。

10月12日周一
  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8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直接入库使用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将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并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对接平台公布符合条件的编码。通知依据国家医保局相关分类与代码通知及《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编制,要求各单位及时关注平台并做好数据维护,附件列出直接匹配入库医用耗材前15位编码表。原文链接:https://ylbzj.hebei.gov.cn/content/5530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677个骨、软骨及软组织植入类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直接匹配入库,为定点机构维护平台数据提供了具体范围。

10月9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自2026年10月31日起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

  2.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9

    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医保影像云技术服务方案市场询价公告

    福建省医保局就福建省医保影像云技术服务方案开展市场询价,征集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应征。应征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报价单,报价须覆盖应征响应至项目结算完结的全部相关费用。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应征材料、全过程费用报价口径及2026年10月12日17:00的递交截止时间,便于供应商核对参与条件与报价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