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自媒体解读系列(DIP专题)第六篇:传染病与寄生虫病病种分组与并项规则(手术操作篇)
按病种付费3.0版在A00-B99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范围内设置46个手术操作病种,其中并项规则29个、基础规则17个,58个手术操作参与分组。支气管镜下诊断性操作并项后对应9个病种,相关病例归入同一DIP病种并获得同等支付,以兼顾临床技术选择、资源消耗差异和填报一致性。
按病种付费3.0版在A00-B99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范围内设置46个手术操作病种,其中并项规则29个、基础规则17个,58个手术操作参与分组。支气管镜下诊断性操作并项后对应9个病种,相关病例归入同一DIP病种并获得同等支付,以兼顾临床技术选择、资源消耗差异和填报一致性。
天津市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天津河北国泰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并公示处理决定(津医保处〔2026〕21号)。违法事项包括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开药、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以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基金结算等。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医保局决定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9103.72元。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具体违法类型、处理文号及资金处理结果,可用于识别医疗机构在医保结算中的合规风险。
山东淄博市医保部门以18位唯一床位编码和数字化全链条管控,联动床位备案、入院校验、医保结算与资源调配,提升协议管理精细化水平。未完成编码入库的床位不予医保结算,9家不同级别、不同性质医疗机构参与强校验试点,使用率超100%等情况由系统自动预警。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湖南省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湘医保函〔2026〕47号),公布首批兼容处理项目及分类处理结果。通知依据湘医保函〔2026〕32号,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自主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附件包括湖南省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第一批)、直接对应收费项目表和其他处理项目表,要求遵照执行。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
推荐理由:首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列明直接对应收费项目和其他处理项目,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核对新增申报项目的分类处理和收费对应关系提供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公开征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全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项目实行分级受理、自治区统一立项公布,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并设置绿色通道及兼容处理机制。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明确宁夏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分级受理、绿色通道、兼容审核和试行转归规则,为医疗机构准备申报材料提供流程依据。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6年10月28日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管理,覆盖登记备案、服务承诺、记分、异议申诉和结算清算。
推荐理由:规程细化相关人员登记备案、记分及医保支付资格暂停或终止规则,为定点机构执行监管和结算管理提供操作依据。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相关文档,供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接口改造升级,推进医保结算、处方流转、事前审核和招采业务。附件共9份,包括更新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接口字典表2.20.xls、更新时间2026年11月03日的接口规范V1.48.docx,以及电子处方中心接入规范、接入信息表、接入指引和验收申请表。公告说明,相关疑问应咨询“两定”协议所属地医保部门。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中“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章的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近日出版发行,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依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动态更新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
推荐理由:本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知识点及代码,为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定点医药机构事前自查提供规则依据。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的省内落地安排,医疗机构自2026年12月1日零时起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给出采购主体、协议量和执行时点,并明确超量供应、医保直接结算及异常处置要求,便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示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拟将上海市闵行区吴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阡集创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公示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9日,异议可致电12393反映。
11月2日上午,安徽省医保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阶段性目标,抓好新生儿参保和生育保险政策落地,并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和医药价格治理。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警戒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南拟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构建医疗器械警戒管理体系,涵盖风险识别、信息上报和风险处置等环节。意见反馈请于2026年11月25日前通过问卷链接(https://cdradr.wjx.cn/vm/eYcZ9vL.aspx)提交,附件为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医保部门联合多部门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医保支付和集采衔接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口服药品指导目录扩充至600种。明确社区常态化配备不少于300种、乡镇卫生院300种以上、村卫生室100种以上,并通过结算数据监测推动按需配置。基层机构因合规慢病续方产生的超支费用经审核后全额追加补偿,哈尔滨市2025年度基层医保基金超支清算已补偿5800余万元。
推荐理由:文中列明社区与乡村药品配备数量标准,并展示数据监测、医保基金补偿与集采衔接方式,便于对照基层配药政策。
2026年新疆医保局完成全区 DRG/DIP 半年清算,14 个统筹地区涉及 2758 家医疗机构,半年累计支付 166.23 亿元。2026年1-6月,全区8065.25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支出243.86亿元。清算采用“线上双盲评审+分级审核”闭环管理,累计评审病例4.4万余例,医保基金支付7.66亿元。
推荐理由:上下联动经办及线上双盲评审、分级审核的闭环做法,可供其他地区比较 DRG/DIP 半年清算机制的组织方式。
福建厦门市医保部门以即时结算、按分值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将基金拨付时限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全市20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预计每年可“快拨付”6亿元。2025年度医保清算于今年2月完成,比往年提前超60天,全年安全精准拨付医保资金超110亿元。
推荐理由:厦门将即时结算、按分值月结与年度清算串联,并公开过程数据,为地方优化医保资金拨付效率提供可借鉴路径。
湖北以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为标尺推进价格项目规范,首批完成39类对接定价,改革延伸至照护、生育、脑机接口等领域。
推荐理由:文章汇总湖北照护、生育和脑机接口等价格项目的限价与保障口径,并梳理结构调整、耗材零差率及重点领域监管安排,便于对照地方改革。
2026年10月30日,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布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中止及解除名单,中止5家、解除80家定点医药机构。公告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3号及黔医保发〔2026〕9号等规定发布,相关机构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参保人解释,未公告或说明导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责任和后果由机构承担。
推荐理由:该公告及附件明确省本级协议中止与解除机构及机构告知义务,便于参保人核对定点选择并识别医保费用支付影响。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5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与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涉及2家医疗机构和3家零售药店,相关单位不再作为该中心定点单位。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10-30发布公告,具体名单分别见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个附件。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终止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此次终止由相关医疗机构提出,涉及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梁典村面丈卫生室和上海市奉贤区妇幼保健所,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组织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填报期为2026年10月28日—11月5日17时。产品范围涵盖颅内支架、导引导管、神经介入微导丝、弹簧圈、液态栓塞系统等;2025年、2026年1—9月使用相关耗材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参报机构、产品范围、填报字段、平台路径和截止时间,可供相关医疗机构逐项核对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准备事项。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青医保办发〔2026〕66号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采购周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明确青海第十二批国家集采的实施范围、起止时间和约定采购量规则,并细化非中选药统计及特殊品种考核口径。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宣布与宜良蓝天中风针灸专科医院等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公告由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10-30发布,索引号为11530000MB1517773L/2026-00376,未列明具体中止原因、机构数量及协议中止日期。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第七批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知识库、规则库,公开“药品限适应症”和“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两类规则及对应知识点明细和代码。此次共涉及489条知识点明细和1162条对应代码,适用于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公告落款为2026年10月26日。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两类监管规则的定义、逻辑依据和配套代码,并说明系统接入与自动提醒要求,可供全省定点医药机构核对规则配置。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公示2026年第五批医疗保障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及知识点,共公开2类规则、6813条知识点明细。此次涉及“药品限适应症”“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适用于全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可将“两库”接入本机构系统或对接医保部门事前提醒模块,开展自动提醒和自查自纠,并可通过 QHJJJGC001@163.com 反馈执行问题和建议。
推荐理由:青海省此次公示明确2类智能审核规则、6813条知识点及全省适用范围,便于医疗机构核对系统接入与事前提醒准备。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自2026年10月29日起,恢复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惠颐养护院保健站的医保服务协议关系。该保健站已恢复正常经营,是恢复协议关系的原因。通告由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于2026年10月29日发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印发2026—2028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标准,规范示范创建管理并保障创建质量效果。2022年印发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设标准、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天津市医保局近日公示参保人员郁宝华等两个医保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理决定。郁宝华因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被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罚款41844.73元并责令改正,处理决定为津医保处字〔2026〕第0036号。天津市环湖医院因超标准收费被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处理决定为津医保处〔2026〕10号。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规范调整本市颌面外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所列价格标准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价格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规范调整“注射费(普通注射)”等项目,附件所列项目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范围,所列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甲、乙两类,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须更新信息系统、公示价格,并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一般治疗类项目调整、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执行时间,可供公立医疗机构核对收费和结算准备。
湖北省医保局于10月27日举办全省医保经办业务培训班,围绕医保钱包 2.0版落地、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医保基金三方对账及门诊慢特病和医疗救助经办规程开展培训。培训要求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尽快上线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直接缴纳居民医保费功能,并落实门诊慢特病、生育保险、精神疾病住院结算和医疗救助等经办规程。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增设“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据国办发〔2026〕9号、医保价采函〔2026〕7号,医疗机构须通过本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全量采购并按实际购进价销售,附件所列调剂费标准为本市最高收费标准。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零差率销售、调剂费最高收费标准及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可据此核对采购与收费执行要求。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厘清上海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机构执行要求,为收费核对和结算衔接提供依据。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相关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非疾病治疗类项目,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相关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甲乙类医保支付规则及2026年11月20日执行节点,医疗机构可据此更新系统并完成价格公示。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及参与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年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0时至2027年11月29日24时;中选企业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挂网准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签订采购协议。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第十二批集采在海南的执行范围、采购周期、任务量及挂网和协议时间节点,便于医疗机构对照准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通知(沪卫药政〔2026〕7号),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本市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用药目录更新调整。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目录更新、优先使用监测和补助资金挂钩要求,可用于核对上海公立医疗机构的落实节点与报送时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统一管理、医保支付改革、连续性服务和药品协同等任务。文件号为粤办函〔2026〕297号,2026年10月8日印发;到2027年底,100%县域医共体实现统一法定代表人,100%县域医共体实现覆盖全部基层分院的“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
推荐理由:方案将统一管理、医保总额付费、连续性服务和中心药房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并设置2027年和2028年量化目标,便于对照评估地方落地进度。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以青医保办函〔2026〕20号通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第三季度药品配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供应配送问题进行信用评价。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药品生产企业须于10月30日前递交整改措施;如系配送企业未及时配送造成,生产企业可重新确定配送关系。附件列出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药品通报表。
推荐理由:通报明确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整改要求及10月30日提交期限,便于企业核对供应保障责任和配送异常处置要求。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9月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维护更新结果。各省级医保部门应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正确使用编码;医用耗材赋码结果不代表该耗材可单独收费,具体以各省医保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为准。具体信息见动态维护窗口(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意见反馈、申诉受理或通信地址反馈。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药品流通电子化智能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豫药监综药流〔2026〕38号),启动药品流通合规资料数字化监管试点。首批试点包括3家药品生产企业、5家药品批发企业、5家零售连锁总部和2家医疗机构,覆盖电子随货同行单、药检报告、首营资料交换及非现场远程监督检查。
推荐理由:方案列明试点单位、四类应用场景、分阶段时间表和各主体系统对接任务,为参与单位核对准备范围与进度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