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 3 天前精选AI 评分82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
AI 导读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6年10月28日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管理,覆盖登记备案、服务承诺、记分、异议申诉和结算清算。
推荐理由
规程细化相关人员登记备案、记分及医保支付资格暂停或终止规则,为定点机构执行监管和结算管理提供操作依据。
来源: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 · ybj.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