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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周五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意见征集60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州省医保局就《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起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推荐理由:公告同步列出征求意见期限、邮箱及个人和单位建议的提交要求,为相关主体反馈贵州省长护险实施细则提供明确路径。

  2.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69

    上海取消部分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中选资格,2026年11月7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通知,自2026年11月7日起取消相关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在本市的中选资格。红花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和强力枇杷露因未能按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被取消资格,生脉注射液、感冒清热颗粒和活血止痛片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并同步暂停采购资格。涉及医疗机构可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替代供应企业,采购替补中选企业药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具体品种、原因和执行时间,并交代替代供应企业的采购视同规则,便于医疗机构调整供应安排。

11月5日周四
  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8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第一批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分类处理结果(湘医保函〔2026〕47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湖南省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湘医保函〔2026〕47号),公布首批兼容处理项目及分类处理结果。通知依据湘医保函〔2026〕32号,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自主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附件包括湖南省兼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第一批)、直接对应收费项目表和其他处理项目表,要求遵照执行。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

    推荐理由:首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列明直接对应收费项目和其他处理项目,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核对新增申报项目的分类处理和收费对应关系提供依据。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药耗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在吴忠市试点基础上,将药耗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扩大到全区。适用范围限于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或宁夏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线上采购的集采中选产品,包括国家集采、省际联盟集采、自治区联盟议价药品,以及国家集中组织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人工晶体、运动医学、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5类医用耗材,后续新增集采耗材品类按自治区医保局专项通知动态扩围。

    推荐理由:明确宁夏药耗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全区范围、线上流程及2026年底前目标,便于相关机构核对扩面安排。

  3.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7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定于2026年11月21-22日在河南医药健康技师学院开展长期照护师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报满截止,采用“线上预约报名+线下资格审核”,拟认定考生240名,报满为止。四级/中级工考核费用为145元/人/次,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两科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合格后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41

    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第六批长期照护师(四级、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定于2026年11月21日开展2026年第六批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截至2026年11月11日,由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考试含理论知识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合格,合格者获国家认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通知山东威智百科药业有限公司递补供应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通知,山东威智百科药业有限公司递补成为我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主供企业。JSC“Farmak”生产的该产品原中选资格被取消;即日起原中选厂家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给替补企业,各医药机构须调整采购目录,实际采购量不低于年度总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递补供应主体、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和采购目录调整要求,可供医药机构核对第十批集采执行衔接。

  6.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82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6年10月28日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管理,覆盖登记备案、服务承诺、记分、异议申诉和结算清算。

    推荐理由:规程细化相关人员登记备案、记分及医保支付资格暂停或终止规则,为定点机构执行监管和结算管理提供操作依据。

11月4日周三
  1.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6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省本级DRG3.0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省本级DRG3.0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拟以询价方式采购相关服务,最高限价590000.00元。采购内容包括核心要素管理、论证支撑、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支撑、年终清算数据支撑、月度结算支撑、特例单议支撑、DRG审核支撑及协助专项培训。

  2.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5

    陕西省医保局官网发布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微信缴费指南

    陕西省医保局官网发布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明确个人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及微信支付流程。2026 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 724 元,2027 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 元;全省集中缴费期为 2026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公告为准。

    推荐理由:指南明确2027年陕西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和微信支付步骤,并提示电子凭证保留期限,便于参保人核对信息并完成缴费。

  3.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0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明确 2027 年个人缴费 400 元

    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明确,2027 年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 元。缴费期为 2026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2 月 25 日,具体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参加居民医保,2026 年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不低于 724 元。支付宝缴费需扫码后填写或核对参保信息、确认缴费信息与金额并完成支付。

  4.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5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于2026年11月2日印发《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规范跨省共济经办管理。

    推荐理由:明确个人医保钱包跨省共济的额度、支付顺序和清算时限,为吉林省经办机构与参保人核对执行规则提供依据。

  5.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6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相关文档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公开发布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相关文档,供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接口改造升级,推进医保结算、处方流转、事前审核和招采业务。附件共9份,包括更新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接口字典表2.20.xls、更新时间2026年11月03日的接口规范V1.48.docx,以及电子处方中心接入规范、接入信息表、接入指引和验收申请表。公告说明,相关疑问应咨询“两定”协议所属地医保部门。

  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9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查询2026年10月药品集采和价格相关申投诉处理意见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8号通知,2026年10月药品新增挂网和四同药品价格联动申投诉已处理完毕,处理意见已导入招采管理子系统。相关企业可进入申投诉模块查询;需重新确认限价的生产企业应于2026年11月6日17时前确认价格,新增挂网药品未及时确认价格的可在下一周期重新申报。

    推荐理由:明确10月药品新增挂网和四同药品价格联动投诉处理进度,提供限价确认截止时间及未及时确认后的申报路径。

  7.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84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调整通知

    国家医保局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内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产品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进行了调整。相关企业须于11月30日前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本企业产品信息,相关数据将与“2026年11月维护数据”一并于12月份公布。

  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92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晋医保函〔2026〕92号,部署全面落实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2026年11月3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年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明确中选价挂网、红黄标管理及约定采购量考核例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第12批集采在山西的机构范围、执行时点和采购周期,并细述中选价格管理及约定采购量考核例外。

  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85

    江西执行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的省内落地安排,医疗机构自2026年12月1日零时起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给出采购主体、协议量和执行时点,并明确超量供应、医保直接结算及异常处置要求,便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10.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1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落实及药品信息维护通知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并安排医保药品信息对接与维护。本期信息维护自2026年10月31日生效,届时中心端同步升级;符合对接条件的药品信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予以剔除,企业可按政策再次申请。

    推荐理由:该通知明确了集采结果落地中的医保信息对接、支付标准维护和机构操作要求,可供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执行准备。

11月3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6

    浙江杭州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优化医保定点管理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47

    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布3家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单。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医保发〔 2024 〕 29 号),3家机构可面向社会开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认定,结果纳入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3.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8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保钱包跨省共济及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政策问答(第2期)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医保钱包政策问答(第2期)说明跨省共济关系的绑定、额度设置、记录查询、关系解除及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操作流程。共济关系由共济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发起绑定,代缴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两种额度均足够时优先使用1.0钱包余额。普通居民代缴2027年以前年度费用时,系统提示非征缴期不允许代缴,特殊人群除外;缴费后可在平台查询缴费记录并打印医保缴费证明。

    推荐理由:问答逐步说明跨省共济关系的绑定、额度设置、查询、解除及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路径,便于经办人员核对平台流程。

11月2日周一
  1.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6

    陕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升级,医保钱包可向近亲属设立额度

    陕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已由省内扩展至跨省,参保职工可通过医保钱包向近亲属设立共济额度,2026年10月1日之后设立的额度为2.0。共济对象覆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被共济人须已参加基本医保;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下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推荐理由:文章集中梳理医保钱包跨省共济的亲属范围、办理渠道、支付顺序和解除规则,便于核对适用条件与操作路径。

  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77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取消2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取消来曲唑片第1-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资格,以及钆特酸葡胺注射液第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资格。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两项集采中选资格取消、钆特酸葡胺注射液替补主供及采购量考核处理,为相关机构核对供应安排和考核口径提供依据。

  3.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47

    福建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2026年第4期)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医保办函〔2026〕22号发布公告,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医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将组织2026年第4期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考生报名截至2026年11月6日,考试于2026年11月21日举行,考核合格者获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黑龙江多措并举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和医保保障机制

    黑龙江省医保部门联合多部门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医保支付和集采衔接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口服药品指导目录扩充至600种。明确社区常态化配备不少于300种、乡镇卫生院300种以上、村卫生室100种以上,并通过结算数据监测推动按需配置。基层机构因合规慢病续方产生的超支费用经审核后全额追加补偿,哈尔滨市2025年度基层医保基金超支清算已补偿5800余万元。

    推荐理由:文中列明社区与乡村药品配备数量标准,并展示数据监测、医保基金补偿与集采衔接方式,便于对照基层配药政策。

  5.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广东上线“医保钱包2.0”,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共济使用

    9月29日,广东作为“医保钱包2.0”第一批上线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省内共济到跨省共济。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属地医保经办窗口,与省外参保近亲属绑定共济关系、设定额度,用于支付其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及参保缴费。绑定和额度设置的次数、金额不作限制,共济期间可追加额度或解除关系,剩余未用额度将及时返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广东医保钱包2.0的适用对象、办理渠道、额度管理与解除机制,便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核对跨省共济操作。

  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45

    天津市拟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公示名单(2026年度第50批)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公示经审核合格的2026年度第50批拟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机构名单。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拨打12393医保热线电话,或前往就近长护险分中心反映。名单列示的养老机构为天津市优护达安享医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滨海新区。

  7.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48

    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批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省际联考)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于2026年11月21日开展第四批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际联考,报名截至2026年11月13日17:00。考试设呼和浩特市、赤峰市考点,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均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费370元/人,合格者获国家认可、全国通用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8.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4

    福建厦门优化医保结算流程跑出“加速度”

    福建厦门市医保部门以即时结算、按分值月度结算和年度清算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将基金拨付时限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全市20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预计每年可“快拨付”6亿元。2025年度医保清算于今年2月完成,比往年提前超60天,全年安全精准拨付医保资金超110亿元。

    推荐理由:厦门将即时结算、按分值月结与年度清算串联,并公开过程数据,为地方优化医保资金拨付效率提供可借鉴路径。

10月30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9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部署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省统一落地执行。此次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00 起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统一执行、挂网和网签节点,并细化首月备货、用量考核与直接结算要求,供医疗机构和供应企业对照准备。

  2.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湖北以全国标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价格立项覆盖照护、生育与脑机接口

    湖北以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为标尺推进价格项目规范,首批完成39类对接定价,改革延伸至照护、生育、脑机接口等领域。

    推荐理由:文章汇总湖北照护、生育和脑机接口等价格项目的限价与保障口径,并梳理结构调整、耗材零差率及重点领域监管安排,便于对照地方改革。

  3.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2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布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中止5家、解除80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026年10月30日,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布省本级医保服务协议中止及解除名单,中止5家、解除80家定点医药机构。公告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3号及黔医保发〔2026〕9号等规定发布,相关机构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参保人解释,未公告或说明导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责任和后果由机构承担。

    推荐理由:该公告及附件明确省本级协议中止与解除机构及机构告知义务,便于参保人核对定点选择并识别医保费用支付影响。

  4.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45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部分医药机构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5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提出申请,与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涉及2家医疗机构和3家零售药店,相关单位不再作为该中心定点单位。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10-30发布公告,具体名单分别见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个附件。

  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5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终止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终止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此次终止由相关医疗机构提出,涉及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祁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星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梁典村面丈卫生室和上海市奉贤区妇幼保健所,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相关中药饮片编码规则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6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湘医保招采函〔2026〕136号,调整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产品的医保编码规则。已挂网的第二批中选产品按中选供应清单医保编码执行,原挂网编码自集采中选结果实施之日起停用,第一、第二批中选企业非中选品种于2026年11月6日转码。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中选产品医保编码转换、停用时点及企业注册节点,相关企业可据此核对平台信息并按期完成落地准备。

  7.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适用于全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首年约定采购量以各医药机构确认的年需求量为准,超出合同约定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格供应至周期届满。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宁夏中选中药饮片的采购周期、机构范围及进院结算要求,为核对中选结果落地安排提供了具体依据。

  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9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晋医保发〔2026〕20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晋医保发〔2026〕20号),规范全省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将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种情形,匹配四个裁量阶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其中个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不满1000元、定点医药机构造成损失不满5000元属于危害后果轻微情形。

    推荐理由:明确不予、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条件及裁量阶次,为地方医保执法和医疗机构合规管理提供具体依据。

  9.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2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6〕66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青医保办发〔2026〕66号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采购周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明确青海第十二批国家集采的实施范围、起止时间和约定采购量规则,并细化非中选药统计及特殊品种考核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