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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与主体

国家医保局 最新动态

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统计数据与新闻发布会实录。

60 条精选近 30 天 16 条共收录 144 条

更新

国家医保局的精选

11月6日周五第 1–20 条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意见征集60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州省医保局就《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起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推荐理由:公告同步列出征求意见期限、邮箱及个人和单位建议的提交要求,为相关主体反馈贵州省长护险实施细则提供明确路径。

11月4日周三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1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关于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企业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2026年12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产品的旧医保编码全部停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编码维护要求和旧编码停用日期,便于企业更新产品信息并让医疗机构衔接使用。

  2.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1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中“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章的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近日出版发行,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依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动态更新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

    推荐理由:本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知识点及代码,为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定点医药机构事前自查提供规则依据。

11月3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6

    浙江杭州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优化医保定点管理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11月2日周一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按病种付费 3.0 版 MDCD 头颈、耳、鼻、口、咽分组解读(第五篇)

    按病种付费 DRG 3.0 版分组方案自媒体解读系列第五篇,对比了 MDCD 头颈、耳、鼻、口、咽在 2.0 与 3.0 中的组数、结构和入组规则。MDCD 的 ADRG 从 28 个增至 37 个,其中手术及操作组从 20 个增至 29 个,内科组保持 8 个;主要调整包括手术按解剖层次拆细、肿瘤良恶性分列、根治联合修复独立成组和新增 6 处年龄档。

    推荐理由:文章逐项对照 DRG 3.0 与 2.0 的 MDCD 分组变化,梳理入组规则、码位含义和档位调整,可用于跨版本对账及分组器、映射表重做。

10月30日周五
  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湖北以全国标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价格立项覆盖照护、生育与脑机接口

    湖北以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为标尺推进价格项目规范,首批完成39类对接定价,改革延伸至照护、生育、脑机接口等领域。

    推荐理由:文章汇总湖北照护、生育和脑机接口等价格项目的限价与保障口径,并梳理结构调整、耗材零差率及重点领域监管安排,便于对照地方改革。

  2. 国家医保局 · 医保动态与发布会69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中的《定点评估机构评估费用拨付表》规范解读

    国家医保局解读《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中的《定点评估机构评估费用拨付表》,明确表头、费用拨付明细和审核栏的填报要求。费用拨付明细按评估类型核算业务量和费用构成,计算关系为评估费用总额=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长护基金支付,应拨付金额=长护基金支付-审核扣费金额+补拨金额-预留金。

    推荐理由:明确拨付表三部分结构、费用计算关系和审核签字要求,为经办人员规范结算申报与核对最终拨付金额提供操作口径。

10月28日周三
  1.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62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完成对2026年9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的审核。通知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发布,旨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具体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

    推荐理由:通知以2026年9月30日前维护信息为审核范围,并给出数据库查询入口,为核对体外诊断试剂医保分类与代码提供直接渠道。

  2.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59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10日-10月16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依据医保发〔2019〕39号,具体信息见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或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反馈,也可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本次药品信息维护的审核区间、公布平台及异议反馈渠道,便于编码使用方核对数据并提交异议。

  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9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规范调整“注射费(普通注射)”等项目,附件所列项目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范围,所列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甲、乙两类,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须更新信息系统、公示价格,并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一般治疗类项目调整、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执行时间,可供公立医疗机构核对收费和结算准备。

  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厘清上海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机构执行要求,为收费核对和结算衔接提供依据。

  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8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相关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非疾病治疗类项目,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相关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甲乙类医保支付规则及2026年11月20日执行节点,医疗机构可据此更新系统并完成价格公示。

10月27日周二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3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印发晋医保发〔2026〕23号,转发国家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19号)并提出山西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和合规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等费用的基金支付范围,失能评估按人次付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居家和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7元/小时、47元/床日,社区护理不得突破对应限额。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付费单元和最高限额,并给出护理人员层级上浮规则,为山西各统筹地区细化配套政策提供依据。

10月26日周一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6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转发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通知(晋医保发〔2026〕21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晋医保发〔2026〕21号,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发〔2026〕23号,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文件提出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促进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并要求各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落款为2026年10月15日。

    推荐理由:山西转发通知明确了制度依据和国家医保局文号,各市医保局可据此落实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要求。

  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90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医保发〔2026〕22号印发通知,要求各统筹区严格执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按期完成本地化配置和落地应用。通知明确统一执行492个ADRG病组、825个DRGs病组和5125个核心病种,要求2026年11月15日前开展测试、2026年11月18日前书面反馈结果,2027年2月底前完成本地分组制定并完成平台配置,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给出本地分组测试、制定和切换的时间节点,并细化基层病种、预算、特例单议及清算要求,便于统筹区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10月10日周六
  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0

    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第一批基层病种,含31个DRG基层病组和127个DIP基层病种

    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31个DRG基层病组和127个DIP基层病种,供地方参考使用。基层病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原则上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实行同病同付。

    推荐理由:材料同时给出首批基层病种数量,并区分医疗机构同病同付与参保人差别化报销,有助于核对支付机制与政策边界。

10月8日周四
  1. 福建省药监局 · 规范性文件72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附件《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9月18日印发《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及附件《福建省药品现代物流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福建省药品批发许可管理规定》有效期五年,覆盖药品批发许可、第三方物流、委托储运、异地仓库、多仓协同和监督管理。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药品批发企业仓库面积、冷链车辆、自动化仓储和信息系统配置要求,可用于对照现有设施与制度梳理改造清单。

9月18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0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涉及一级分类7个、二级分类20个、三级分类67个,修订形成医保通用名136个。文件同时对此前已发布的分类及医保通用名开展动态优化与内容增补,下一步将指导地方规范医用耗材医保目录管理、更新数据库并推动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7类医用耗材的分类层级和医保通用名修订数量,并交代动态优化、数据库更新及地方落地安排,便于相关机构理解本次调整范围。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91

    《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6〕23号)政策解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解读国家医保局医保发〔2026〕23号文,介绍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和转化路径。价格预立项由三级医院牵头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国家医保局指导,省级医保部门受理并作出结论;同一技术或产品由首家医院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

    推荐理由:材料梳理了三级医院牵头申报、省级医保部门受理的流程及三类转化路径,并给出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60%等审查口径,便于核对申报规则。

9月15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2

    国家医保局发布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通知(医保发〔2026〕23号)

    国家医保局于2026-09-15发布医保发〔2026〕23号通知,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通知索引号为2026-02-00024,官方页面提供《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申报表(模板)》.wps附件、通知文本下载及政策解读入口。

    推荐理由:正式通知与《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申报表(模板)》并列呈现,并提供政策解读入口,便于核对制度依据并准备后续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