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4月16日周四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8

    国家医保局就《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此前发布的分类目录进行动态优化和内容增补。公众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8:00,反馈邮箱为yysmlc@nhsa.gov.cn。原文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6/4/16/art_113_20233.html

    推荐理由:公开意见渠道和截止时间明确,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7类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及医保通用名的具体调整范围。

4月15日周三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4

    国家医保局公开征集《“医保病理云索引”方案》《医保病理云数据集》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病理云索引”方案(征求意见稿)》《医保病理云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8:00。方案聚焦病理检查全流程管理,按照“流程贯通、要素唯一、标准统一、便于追溯”原则,拟推动实现病理检查数据“患者本人可阅、医疗机构可调、医保部门可核”。

    推荐理由:公开稿列明索引结构、字段定义、数据采集、技术适配和落地实施等意见范围,为相关方评估病理数据标准建设要求提供清晰抓手。

3月31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92

    国家医保局解读《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家医保局局长解读《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说明长期护理保险由试点探索转向全面建制的总体要求、核心政策与实施安排。《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制度,不再分设职工和居民制度,当前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当前阶段保障36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推荐理由:梳理了长期护理保险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的制度框架、量化参数与实施要求,便于把握职工和居民统一建制的政策设计。

  2.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地可先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推荐理由:明确3年左右建设目标、0.3%左右统一费率和分人群待遇标准,为地方制定参保、筹资与支付规则提供统一框架。

3月26日周四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95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独立的长护险社会保险制度。制度起步阶段保障失能持续一般6个月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单位职工参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为5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推荐理由:方案系统明确参保范围、筹资费率、待遇支付、评估服务和基金监管规则,为地方测算基金与制定过渡办法提供统一框架。

3月17日周二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政管理54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6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沪卫医〔2026〕32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6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沪卫医〔2026〕32号),部署全市2026年度医政工作。文件要求制定“十五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医疗质量安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临床重点专科和免陪照护等服务建设,并完善三级、二级医院绩效监测及高额费用病例监测。文件由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6年3月10日印发,面向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单位和市级医疗机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3月16日周一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5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梳理支持基层医疗服务的14条措施。该意见由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政策还提出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并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医保基金清算。

    推荐理由:梳理基金总额、定点、价格、待遇和支付等14条措施,并明确2028年清算时点,便于相关机构核对基层医保政策调整重点。

  2.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58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3月16日公布全省各级医保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列明省直、各市州及区县医保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告标注了参保登记、待遇报销、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医疗救助、谈判药品、医保基金监管和药品耗材集采等业务范围,其中省直政策咨询电话为0931-2912393。

    推荐理由:该公告按省市州、区县列出各级医保部门咨询电话及对应业务范围,可用于快速核对参保、报销和异地就医等事项的属地咨询渠道。

2025年12月1日周一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59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年版)》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年版)》的通知,发布日期为2025-12-01。页面提供该管理文书PDF及通知文本下载。原文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5/12/1/art_196_19138.html

    推荐理由:正式明确2026年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并提供通知文本与PDF下载入口,方便相关人员核对版本和配套附件。

2025年6月7日周六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7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四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四期公共服务信息,显示2025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7075.26万人次,减少垫付469.92亿元,较2024年同期分别增长37.97%、11.44%;截至一季度末,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65.16万家。

    推荐理由:第六十四期披露了跨省联网机构规模、结算人次、垫付减少额和线上备案量,可用于掌握异地就医服务的季度运行变化。

2025年4月25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1

    江苏省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问答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于4月25日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参保且处于待遇享受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补助。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以分娩出院时间计算;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免申即享,异地生育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由经办机构发放补助,医保目录外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列明补助条件、个人自付与自费边界及免申即享流程,并给出结算示例,便于经办核对支付口径。

2025年1月15日周三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三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三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2024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38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947.2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4.40万家;12月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当月新增2.03万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479.36万元。全年通过国家统一线上渠道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172.97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45.85%。

    推荐理由:汇总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规模、联网医药机构数量及备案数据,可用于观察结算范围和服务覆盖的变化。

2024年10月29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0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二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二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1.70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3.71万家,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统一线上渠道办理备案878.17万人次。

    推荐理由:材料将前三季度结算规模、联网机构覆盖和备案数据并列,并说明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及待遇条件,便于核对跨省经办范围。

2024年8月1日周四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58

    国家医保局发布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一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一期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今年上半年结算1.08亿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长124.69%。直接结算减少参保群众资金垫付918.53亿元,增长32.88%;截至二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1.34万家。

    推荐理由:文章以同比数据和机构覆盖规模呈现今年上半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情况,便于判断跨省结算使用与资金垫付变化。

2024年4月30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六十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2024年一季度结算5128.01万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421.67亿元。上述人次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162.35%、41.91%;截至一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59.03万家。

    推荐理由:材料以同比数据呈现异地就医结算规模、联网机构覆盖和个人垫付变化,并给出线上备案提示,便于评估服务运行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2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三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五十八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三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跨省直接结算3644.88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413.89亿元。整体人次和垫付金额分别较二季度增长27.71%和5.02%;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7.82万家。

    推荐理由:汇总三季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模、联网机构增量和线上备案渠道,并附APP操作指南,便于核对服务覆盖与经办路径。

2023年7月31日周一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51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二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五十七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二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结算2854.13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394.1亿元。结算人次和减垫金额分别较一季度增长46.02%和32.63%;截至二季度末,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7.44万家。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开通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线上渠道办理备案176.98万人次,在线查询范围同步扩展。

2023年5月5日周五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1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五十六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一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12.55万人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742.09万人次。2023年一季度,两项结算分别减少个人垫付268.75亿元和28.4亿元,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开通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推荐理由:材料汇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并说明线上备案与手工报销路径,便于参保人员核对经办方式。

2023年1月31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指引(第五十五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五十五期公共服务信息,2022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3812.35万人次,基金支付809.19亿元。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全年直接结算568.79万人次、基金支付762.33亿元;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8.8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22.62万家,直接结算3243.56万人次。

    推荐理由:内容将异地就医备案分为自助备案与快速备案,可用于核对材料补充、备案变更和机构选择等经办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