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 WS 3 -BW-0191-98-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意见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并于公示期满前在线反馈或邮寄至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未回复意见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拟修订温肾苏拉甫片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 WS 3 -BW-0191-98-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异议意见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并于公示期满前在线反馈或邮寄至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未回复意见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荜茇品种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逾期未回复视为对草案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姜草果仁炮制规范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冬瓜皮炮制规范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须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就《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拟收载的“大枣”炮制规范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 1 个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加盖公章,个人来函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蝉蜕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柏子仁霜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异议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须本人签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焦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即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的炒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反馈意见、实验数据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
国家药典委员会公示拟收载于《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槟榔炮制规范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异议反馈需来函并附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就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标准编制要求及泽泻质量标准两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依据该局2026年第7号公告组织制定,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天;反馈邮箱为418829252@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中药标准意见反馈”。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103号公告,将暖宫七味散等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附件同步发布完整品种名单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7月26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说明书修订,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涉及标签的内容须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推荐理由:公告同时给出9个转换品种、说明书范本和备案期限,便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梳理说明书与标签衔接事项。
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中药品种保护申请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97号)制定,旨在规范中药品种保护申请人与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国家药监局将暖宫七味散、红花逍遥片、痔特佳胶囊、唇齿清胃丸、儿童咳颗粒、人知降糖胶囊、红药胶囊、调经活血胶囊和排毒养颜片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并发布品种名单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7月26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后的说明书,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涉及标签内容的应一并修订。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凤眼草”等5个中药材标准,相关标准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可向该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反馈。
吉林省药监局公布“盐杜仲叶”等7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范已经审定通过,附件包括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目录及7个规范正文,执行中如发现问题可向药品注册管理处反馈。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原文链接为https://mpa.jl.gov.cn/zxfw_84842/gsgg/ypzcgsgg/202610/t20261026_9733306.html。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卫中管〔2026〕17号通知,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转化项目招标。项目分新药转化和人用经验收集两个方向,建设周期2年,市级资助分别不超过80万和5万元,申报单位承诺不少于1:1匹配。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两个申报方向、资助上限、配套资金和材料截止时间,为符合条件的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准备申报提供依据。
国家药监局近日批准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中药1.1类创新药紫花温肺止嗽颗粒上市。该药品来源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具有温肺止咳的功效,用于风寒恋肺证的咳嗽,为咳嗽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
国家药监局批准金蓉颗粒、复方刺五加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丹龙口服液和复方伤痛胶囊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自公告日起七年。5个品种的保护编号依次为ZYB2072026021、ZYB2072026019、ZYB2072026020、ZYB2072026023、ZYB2072026022;该公告落款为2026年9月4日,由福建省药监局于2026年10月15日转发发布。
推荐理由:公告集中列出5个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对应保护编号及七年保护期限,便于医药主体核对品种保护信息。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建设项目申报,设建设专项与评估管理提升专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项目市级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申报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本须于2026年10月25日前统一报送。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97号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药品种保护相关规定。中保委收到省级药监局核查报告后启动审评,补充资料须在8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审评不通过的,申请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对综合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中保委应在5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再次审评。
推荐理由:公告完整列出中药品种保护从申请核查到复评的办理链条,并明确补充资料、异议和专家论证时限,便于持有人准备申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以沪卫中管〔2026〕15号开展2026年上海市中医特色专病专科(社区)能力建设,目标是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至少1个中医特色专病专科。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优先支持尚未建设项目的中心,鼓励新增中医儿科、妇科、老年病、神志病、体重管理等专病,建设任务书须于2026年10月28日前报送。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十批1个品种《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后,河南省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铜绿”等4个吉林省中药材、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草案包括“铜绿”等2个中药材标准草案及“香附炭”等2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草案,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及实验数据。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拟纳入香附、巴戟天、牛大力、广藿香、穿心莲5个品种。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中药1.1类创新药醒脾解郁片上市。该药具有醒脾化湿、理气解郁的功效,用于轻、中度抑郁症,相关症状包括情绪郁闷、低落、失眠多梦、倦怠乏力等,为患者提供了新的用药选择。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酒洗地龙”等7个吉林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草案,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交异议、说明及实验数据反馈,公示期满未提出意见视为同意。
吉林省药监局发布1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批标准依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完成制修订,附件包括目录和正文。
推荐理由:该公告明确了11个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节点,并附目录和正文,便于相关主体核对标准要求。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持续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件标题须注明“中药材GAP意见反馈”。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公开征求堵喇等中药(民族药)标准草案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本文发布之日起10天。附件包括堵喇中药(彝族药)标准、松叶和峨参标准修订、3个饮片品规废止及艾叶等38品种修订勘误。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部署16项重点任务。适用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重点推进企业质量体系建设、生产准入、风险防控、信息化追溯和监管检查。计划到2028年底,提升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并完善标准与追溯监管机制。
推荐理由:明确2026年至2028年中药饮片全流程质量管理与监管任务,涵盖生产准入、风险防控、追溯和数智化建设,便于企业对照完善合规体系。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围绕制度保障、监管改革创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产业服务保障及依法履职合规经营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