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开展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信息确认及企业间关系确认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起开展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确认及企业间关系确认。取得相关耗材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未参加 2026 年 4 月 30 日产品信息集中维护的申报企业须先补维护。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三类耗材的产品范围、填报菜单和两段确认时间,企业可据此核对产品信息并按期维护企业间关系。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起开展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确认及企业间关系确认。取得相关耗材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均可维护,未参加 2026 年 4 月 30 日产品信息集中维护的申报企业须先补维护。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三类耗材的产品范围、填报菜单和两段确认时间,企业可据此核对产品信息并按期维护企业间关系。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4家企业共6个耗材品种的中选资格,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或产品注册证已注销。原有约定采购量不再重新分配,由医疗机构从其他中选企业自主选择,公告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4家企业相关耗材品种被取消中选资格后的采购量处理方式,便于医疗机构调整中选产品选择。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自 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3 日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神经介入类耗材信息维护的企业范围、产品边界及医保编码申请节点,可供相关企业核对维护准备。
输尿管支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吉林省沃鸿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的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违规名单。国家药监局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发布检查公告,称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停止生产,且违反《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NGZJLC-2025-1)》有关条款。
推荐理由:公告披露输尿管支架中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并明确取消中选资格、列入违规名单及暂停采购申报期限,可供读者核对中选后的质量监管要求。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就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ZYYPLM-2026-1)中选结果落地作出通知,明确参与机构、采购周期、挂网和协议签订安排。采购周期为2026年12月1日0时至2027年11月30日24时,中选产品应于2026年12月1日前挂网,三方协议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签订;中选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中选价格确定,非中选药品延续原政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参与机构、采购周期、挂网和协议签订节点,并说明中选与非中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可用于核对落地安排。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
福建省医保局就福建省医保影像云技术服务方案开展市场询价,征集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应征。应征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报价单,报价须覆盖应征响应至项目结算完结的全部相关费用。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应征材料、全过程费用报价口径及2026年10月12日17:00的递交截止时间,便于供应商核对参与条件与报价边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电话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交意见,通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起草。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武汉佑康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导管的第六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违规名单。9 月 28 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暂停生产的通告(2026 年第 7 号)》,因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责令其暂停生产。
推荐理由:公告同时明确取消中选资格、列入违规名单和暂停申报资格三项处置,可用于核对相关企业在第六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的参与限制。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于2026年9月30日公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其他亚型中选结果。相关中选价格将与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同步实施,采购文件编号为GY-YD2026-1。原文链接:https://www.smpaa.cn/gjsdcg/2026/09/30/25091.shtml
推荐理由:复方氨基酸注射剂其他亚型的中选价格与第12批国采结果同步实施,相关单位可据此核对采购和执行衔接安排。
海南省医保局公布2026年6月—8月全省202家连续三个月量价比较指数高于1.46监测值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量价比较指数以销售量加权计算,反映药店医保结算价相对海南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的整体水平,不代表单个药品价格。被公示药店须开展自查自纠并合理定价,价格仍未合理调整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属地医保部门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处理。
推荐理由:名单明确了202家药店的异常结果,并解释量价比较指数及1.46监测阈值,便于相关药店核对情况并开展自查整改。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布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结果,附件列明经公示的产品信息。增补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增补结果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执行。原文链接:https://ybj.jiangsu.gov.cn/art/2026/9/29/art_74038_11838976.html
推荐理由:本通知明确了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结果及执行时间,并规定增补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便于相关医疗机构和企业核对执行安排。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重庆东泽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铭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结果。
推荐理由:公告以法院判决认定的不正当利益金额为依据,呈现两家企业的信用等级及失信时效起点,便于核对招采信用评价结果。
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公告,就拟调整《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国家医保编码库变更情况,经专家论证,附件为《拟调整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可于 10 月 12 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扫描件形式反馈至河南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联系电话 0371-69690434,电子邮箱 hnsybjjgzc@126.com。
四川医保局、陕西医保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部分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加入口腔种植体、口腔正畸托槽全国联盟采购办公室,参与两类耗材集采规则制定及落地效果监测评估。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或由行业学协会等专业机构推荐,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请;席位有限,优先考虑积极参与首轮集采、营业范围广、服务患者量大的机构。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吉林省沃鸿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第六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5个品种的中选资格。
推荐理由:公告披露飞行检查发现的严重质量体系缺陷,并列明5个被取消中选资格的品种及申报资格暂停期,便于相关机构核对采购参与资格。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就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的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发布价格确认公告,明确企业线上操作安排。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复方氨基酸注射剂相关亚型的比价基准、视同中选条件和线上操作时限,企业可据此核对申报资格并安排价格确认。
2026年9月4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经核实企业申请材料,同意第十三批部分中选药品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规格包装及企业名称,变更后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相关单位需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具体变更情况见随文附表。
推荐理由:通知厘清了第十三批中选药品信息变更后可保留中选资格的规则,并明确信息衔接、挂网和采购的经办要求。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合肥天麦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个胰岛素中选药品的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公告称,该企业未按协议供应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注射液、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的约定采购量,约谈后供应情况仍未改善;自2026年9月4日至2028年9月3日,该企业被取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中选企业因未按约定供货被取消资格和列入违规名单的处理,并交代医疗机构改由其他中选产品采购的安排。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参与;产品涵盖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采第二轮接续中选产品,以及一体式可反复开合止血夹、一次性使用活检钳、包皮切割吻合器(含包皮环切器)的浙江省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列明适用机构、中选耗材范围和分品类采购周期,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执行时间及协议签订安排。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8月11日发布通知,同意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的信息变更,变更后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涉及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规格包装和企业名称等事项,相关单位需及时做好信息衔接以及挂网、采购工作,附件列出具体变更情况。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可变更的中选药品信息事项及中选资格处理口径,为相关单位后续衔接挂网和采购提供依据。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GY-YD2026-1)。通知明确中选结果将于今年内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附件包括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和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原文链接为 https://www.smpaa.cn/gjsdcg/2026/08/06/23603.shtml。
推荐理由:通知附有中选结果表和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并明确年内实施、具体执行日期由各地另行发布,便于相关单位核对中选品种及后续执行安排。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起草《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反馈邮箱为hczd@nhsa.gov.cn,附件包括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和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再次就《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反馈邮箱为jszhaocaichu@163.com,邮件标题须注明“省七八轮耗材接续反馈意见”;附件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0421).pdf》。
推荐理由:材料提供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反馈安排,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接续规则并提交意见。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就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涉及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征求第二备供意向。
江苏省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征集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残缺规格供应意向,涉及纳洛酮注射剂、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等2个品种。相关规格拟增补为江苏残缺规格,相关中选企业须在2025 年 4 月 14 日 17:00 前提交盖章回执单;同品种参与企业2家及以上时,中选价格较低者优先确定为江苏残缺规格中选企业。
推荐理由:公告给出残缺规格供应意向的提交截止时间、适用品种和同品种中选价格比较规则,便于相关企业核对参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