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京召开中药监管工作座谈会
10月23日,国家药监局在京召开中药监管工作座谈会,听取院士、国医大师和资深专家对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链条监管及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家药监局表示,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监管模式和评价方法、完善指导原则体系,推动名方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拓宽天然药物研发路径。
10月23日,国家药监局在京召开中药监管工作座谈会,听取院士、国医大师和资深专家对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链条监管及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家药监局表示,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监管模式和评价方法、完善指导原则体系,推动名方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拓宽天然药物研发路径。
国家医保局就《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的总体框架、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作系统解读。规划分三大板块、共八章26节,设置8个主要指标,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统筹地区数量、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基金支出覆盖率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到个人等指标。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信函反馈。起草依据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6〕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四川省药监局解读《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修订变化,涵盖企业年度报告、变更备案审核、沟通方式和生产场地变更申报。原《实施细则(试行)》已实施四年,本次修订用于衔接《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并提高监管、审评审批服务效能。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了企业年度报告、变更备案审核、沟通方式和生产场地变更程序的调整,便于企业核对申报安排与资料准备要求。
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明确鲜切药材品种由检查、评审后按批发布目录,调整为通过省级药品标准制修订新增。《公告》适用于中药生产使用的鲜切药材,要求生产企业首次采购、使用前现场审核产地加工企业,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或非现场供应商质量审计,并在药品年度报告中报告鲜切药材质量审核评估情况。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鲜切药材目录管理方式的调整,并梳理生产企业审核、供应商审计及加工企业遴选退出要求,便于地方药监和企业核对执行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