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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 工作动态·· 12 天前精选AI 评分74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及共性问题解答(2026年第51号)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及共性问题解答的通告(2026年第51号)

AI 导读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2026年第51号通告,公布修订后的《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范围和程序》及共性问题解答。通告旨在优化BE试验备案工作、明确备案范围并完善备案程序,自2027年2月1日起施行。原文链接:https://www.cde.org.cn/main/news/viewInfoCommon/1f54924a85bedc8459599f83e1923852

推荐理由

通告同步修订BE备案范围并整理共性问题,明确2027年2月1日起施行,可用于核对备案材料与流程要求。

来源: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 工作动态 · c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