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
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明确鲜切药材品种由检查、评审后按批发布目录,调整为通过省级药品标准制修订新增。《公告》适用于中药生产使用的鲜切药材,要求生产企业首次采购、使用前现场审核产地加工企业,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或非现场供应商质量审计,并在药品年度报告中报告鲜切药材质量审核评估情况。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鲜切药材目录管理方式的调整,并梳理生产企业审核、供应商审计及加工企业遴选退出要求,便于地方药监和企业核对执行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