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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69

    上海取消部分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中选资格,2026年11月7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通知,自2026年11月7日起取消相关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在本市的中选资格。红花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和强力枇杷露因未能按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被取消资格,生脉注射液、感冒清热颗粒和活血止痛片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并同步暂停采购资格。涉及医疗机构可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替代供应企业,采购替补中选企业药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具体品种、原因和执行时间,并交代替代供应企业的采购视同规则,便于医疗机构调整供应安排。

  1.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1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落实及药品信息维护通知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并安排医保药品信息对接与维护。本期信息维护自2026年10月31日生效,届时中心端同步升级;符合对接条件的药品信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予以剔除,企业可按政策再次申请。

    推荐理由:该通知明确了集采结果落地中的医保信息对接、支付标准维护和机构操作要求,可供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执行准备。

  2. 福建省药监局 · 通知公告60

    国家药监局关于暖宫七味散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103号)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103号公告,将暖宫七味散等9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附件同步发布完整品种名单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于2027年7月26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说明书修订,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涉及标签的内容须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推荐理由:公告同时给出9个转换品种、说明书范本和备案期限,便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梳理说明书与标签衔接事项。

  1.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8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销售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增设“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依据国办发〔2026〕9号、医保价采函〔2026〕7号,医疗机构须通过本市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全量采购并按实际购进价销售,附件所列调剂费标准为本市最高收费标准。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零差率销售、调剂费最高收费标准及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机构可据此核对采购与收费执行要求。

  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药政管理7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沪卫药政〔2026〕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通知(沪卫药政〔2026〕7号),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本市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用药目录更新调整。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目录更新、优先使用监测和补助资金挂钩要求,可用于核对上海公立医疗机构的落实节点与报送时限。

  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71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渝医保办〔2026〕71号,部署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包括中成药第二批接续结果,在重庆执行。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并允许自愿报量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加;中成药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可视情延长不超过1年。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重庆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范围、采购周期、医保预付与供应责任,可供医疗机构和企业核对落地准备。

  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78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10月27日公告,自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机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范围包括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供应浙江省的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中选结果在浙江的适用范围、执行节点和采购协议安排,可作为相关机构核对落地要求的依据。

  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10月新增挂网药品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开展2026年10月新增挂网药品价格确认,确认且无申投诉的产品将于10月30日纳入湖南省挂网药品目录管理。相关企业须在10月29日17时前完成确认,新药、参比制剂、过评类药品及其他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和中成药按不高于限价确认,美洛昔康注射液(Ⅲ)等8个过评类产品还需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各类新增挂网药品的限价确认、成本构成填报和申诉节点,企业可据此核对本轮申报及目录纳入安排。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药工作6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转化项目招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沪卫中管〔2026〕17号通知,开展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应用和转化项目招标。项目分新药转化和人用经验收集两个方向,建设周期2年,市级资助分别不超过80万和5万元,申报单位承诺不少于1:1匹配。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两个申报方向、资助上限、配套资金和材料截止时间,为符合条件的中医优势专科医疗机构准备申报提供依据。

  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7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明确,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于2026年10月30日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落地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照执行;首年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约定采购量为约定采购量*14/12(2026年为2个月),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河北执行范围、落地时点、约定采购量计算和价格调整规则,可供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核对执行准备。

  1. 福建省药监局 · 通知公告60

    国家药监局批准金蓉颗粒等5个中药品种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公告第38号)

    国家药监局批准金蓉颗粒、复方刺五加颗粒、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丹龙口服液和复方伤痛胶囊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保护期限自公告日起七年。5个品种的保护编号依次为ZYB2072026021、ZYB2072026019、ZYB2072026020、ZYB2072026023、ZYB2072026022;该公告落款为2026年9月4日,由福建省药监局于2026年10月15日转发发布。

    推荐理由:公告集中列出5个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对应保护编号及七年保护期限,便于医药主体核对品种保护信息。

  2. 福建省药监局 · 通知公告73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公告(2026年第97号)

    国家药监局发布2026年第97号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中药品种保护相关规定。中保委收到省级药监局核查报告后启动审评,补充资料须在8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审评不通过的,申请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对综合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中保委应在5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再次审评。

    推荐理由:公告完整列出中药品种保护从申请核查到复评的办理链条,并明确补充资料、异议和专家论证时限,便于持有人准备申报。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自2026年10月31日起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

  1. 吉林省药监局 · 药品注册公示公告60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11个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的公告(2026年第8号)

    吉林省药监局发布11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26 年第二批)(试行),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批标准依据国家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完成制修订,附件包括目录和正文。

    推荐理由:该公告明确了11个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节点,并附目录和正文,便于相关主体核对标准要求。

  1. 四川省药监局 · 政策法规64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

    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政策解读,明确鲜切药材品种由检查、评审后按批发布目录,调整为通过省级药品标准制修订新增。《公告》适用于中药生产使用的鲜切药材,要求生产企业首次采购、使用前现场审核产地加工企业,后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或非现场供应商质量审计,并在药品年度报告中报告鲜切药材质量审核评估情况。

    推荐理由:文章对比了鲜切药材目录管理方式的调整,并梳理生产企业审核、供应商审计及加工企业遴选退出要求,便于地方药监和企业核对执行口径。

  1. 安徽省药监局 · 政策文件6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部署16项重点任务。适用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重点推进企业质量体系建设、生产准入、风险防控、信息化追溯和监管检查。计划到2028年底,提升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并完善标准与追溯监管机制。

    推荐理由:明确2026年至2028年中药饮片全流程质量管理与监管任务,涵盖生产准入、风险防控、追溯和数智化建设,便于企业对照完善合规体系。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3

    国家医保局就《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拟联合国家药监局印发的《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拟实现中药饮片“一物一码、全程可溯”。征求意见稿按照实用性、唯一性、可扩展性和通用性原则制定编码要求,反馈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8:00前。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提交至 ybbm@nhsa.gov.cn,重点围绕追溯码编码架构、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提出建议。

    推荐理由:稿件公开了追溯码编码框架、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并给出反馈截止时间,便于相关方核对需求并提交意见。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中医药工作6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转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并提出工作要求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于2026年6月12日以沪卫中管〔2026〕11号转发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2号文件,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要求。

    推荐理由:转发通知明确了社区中医馆设置、共享中药房建设和中药饮片药事管理要求,并同步废止原有实施细则。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5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明确预申报、目录外申报条件、续约竞价和时间安排等变化。相关文件已公开征求意见,申报药品的截止时限改为方案正式印发之日(含)前已获批或已完成技术审评,目录外申报条件增加3条;按体重计算用量由成人60kg修改为65kg,体表面积修改为1.68m2。

    推荐理由:解读内容对比2025年梳理预申报、目录外申报条件、续约竞价和时间安排等变化,为企业准备2026年目录申报提供规则要点。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