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1.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5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于2026年11月2日印发《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试行)》,规范跨省共济经办管理。

    推荐理由:明确个人医保钱包跨省共济的额度、支付顺序和清算时限,为吉林省经办机构与参保人核对执行规则提供依据。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6

    浙江杭州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优化医保定点管理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9

    广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从就医待遇、定点管理、医药价格、经办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五个方面完善基层医保保障。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60%、55%,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低于50%;住院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逐步达到90%左右,在二级逐步达到85%、80%左右,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一次最多可开具12周长处方。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基层门诊和住院支付比例、长护险限额及长处方规则,可用于核对待遇条件和基层经办准备。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2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公示拟终止34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拟终止342家未完成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续签的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并终止其省本级及异地直接结算医保服务。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6日,异议应向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将按程序终止协议。联系电话为0851-8597735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推荐理由:该公示明确了342家机构的终止范围、异议受理渠道和截止时间,相关定点机构可据附件名单核对续签状态并提交异议。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79

    《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兵团医保局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作政策解读,说明该通知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区分甲乙类,实现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用“零自付”,目录外项目不纳入报销。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集中列明生育费用零自付范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线上申领路径,便于参保人员核对待遇与办理要求。

  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法规8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兵团生育保障措施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职工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分娩,符合国家和兵团规定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均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纳入全额保障。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职工和居民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津贴条件及跨区域结算规则,可供兵团经办人员核对待遇衔接与执行口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9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133069.39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2025年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5921.32亿元、总支出30055.19亿元。公报还披露医保药品目录新纳入114种药品、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一种药因退市调出),按病种付费结算出院人次占符合条件出院总人次的91.8%。

    推荐理由:公报汇总2025年医保参保、基金收支、药品目录、支付方式和异地就医等数据,可用于核对年度运行规模与十四五期间制度进展。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0

    国家医保局解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

    国家医保局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并作政策解读,说明目录制定的目标任务、范围和程序。

    推荐理由:文章说明首批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11类范围、三阶段时间表及先从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实施的路径,便于相关主体核对后续政策节奏。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7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四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四期公共服务信息,显示2025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基本平稳。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7075.26万人次,减少垫付469.92亿元,较2024年同期分别增长37.97%、11.44%;截至一季度末,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65.16万家。

    推荐理由:第六十四期披露了跨省联网机构规模、结算人次、垫付减少额和线上备案量,可用于掌握异地就医服务的季度运行变化。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1

    江苏省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问答

    江苏省医保局、省财政厅于4月25日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参保且处于待遇享受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省财政全额补助。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以分娩出院时间计算;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免申即享,异地生育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由经办机构发放补助,医保目录外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推荐理由:政策问答列明补助条件、个人自付与自费边界及免申即享流程,并给出结算示例,便于经办核对支付口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三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三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2024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38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947.25亿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4.40万家;12月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当月新增2.03万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479.36万元。全年通过国家统一线上渠道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172.97万人次,较2023年增长45.85%。

    推荐理由:汇总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规模、联网医药机构数量及备案数据,可用于观察结算范围和服务覆盖的变化。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0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二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二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1.70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3.71万家,前三季度通过国家统一线上渠道办理备案878.17万人次。

    推荐理由:材料将前三季度结算规模、联网机构覆盖和备案数据并列,并说明新增门诊慢特病病种及待遇条件,便于核对跨省经办范围。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58

    国家医保局发布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六十一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一期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今年上半年结算1.08亿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长124.69%。直接结算减少参保群众资金垫付918.53亿元,增长32.88%;截至二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61.34万家。

    推荐理由:文章以同比数据和机构覆盖规模呈现今年上半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情况,便于判断跨省结算使用与资金垫付变化。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全国医疗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发布(第六十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六十期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2024年一季度结算5128.01万人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421.67亿元。上述人次较2023年同期分别增长162.35%、41.91%;截至一季度末,全国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达59.03万家。

    推荐理由:材料以同比数据呈现异地就医结算规模、联网机构覆盖和个人垫付变化,并给出线上备案提示,便于评估服务运行情况。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2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三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五十八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三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跨省直接结算3644.88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413.89亿元。整体人次和垫付金额分别较二季度增长27.71%和5.02%;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7.82万家。

    推荐理由:汇总三季度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模、联网机构增量和线上备案渠道,并附APP操作指南,便于核对服务覆盖与经办路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1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一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第五十六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一季度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12.55万人次,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742.09万人次。2023年一季度,两项结算分别减少个人垫付268.75亿元和28.4亿元,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开通普通门诊及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推荐理由:材料汇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及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并说明线上备案与手工报销路径,便于参保人员核对经办方式。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数据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指引(第五十五期)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五十五期公共服务信息,2022年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3812.35万人次,基金支付809.19亿元。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全年直接结算568.79万人次、基金支付762.33亿元;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8.8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22.62万家,直接结算3243.56万人次。

    推荐理由:内容将异地就医备案分为自助备案与快速备案,可用于核对材料补充、备案变更和机构选择等经办步骤。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