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关于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企业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2026年12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产品的旧医保编码全部停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编码维护要求和旧编码停用日期,便于企业更新产品信息并让医疗机构衔接使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企业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2026年12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产品的旧医保编码全部停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编码维护要求和旧编码停用日期,便于企业更新产品信息并让医疗机构衔接使用。
国家医保局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内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产品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进行了调整。相关企业须于11月30日前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本企业产品信息,相关数据将与“2026年11月维护数据”一并于12月份公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部署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省统一落地执行。此次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00 起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统一执行、挂网和网签节点,并细化首月备货、用量考核与直接结算要求,供医疗机构和供应企业对照准备。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组织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填报期为2026年10月28日—11月5日17时。产品范围涵盖颅内支架、导引导管、神经介入微导丝、弹簧圈、液态栓塞系统等;2025年、2026年1—9月使用相关耗材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参报机构、产品范围、填报字段、平台路径和截止时间,可供相关医疗机构逐项核对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准备事项。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
四川医保局、陕西医保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部分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加入口腔种植体、口腔正畸托槽全国联盟采购办公室,参与两类耗材集采规则制定及落地效果监测评估。医疗机构可自主申报或由行业学协会等专业机构推荐,于9月30日前提交申请;席位有限,优先考虑积极参与首轮集采、营业范围广、服务患者量大的机构。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起草《医保医用耗材挂网单位字典(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5日,反馈邮箱为hczd@nhsa.gov.cn,附件包括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和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再次就《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4月27日,反馈邮箱为jszhaocaichu@163.com,邮件标题须注明“省七八轮耗材接续反馈意见”;附件为《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0421).pdf》。
推荐理由:材料提供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反馈安排,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接续规则并提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