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省本级DRG3.0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省本级DRG3.0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拟以询价方式采购相关服务,最高限价590000.00元。采购内容包括核心要素管理、论证支撑、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支撑、年终清算数据支撑、月度结算支撑、特例单议支撑、DRG审核支撑及协助专项培训。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省本级DRG3.0支付方式改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拟以询价方式采购相关服务,最高限价590000.00元。采购内容包括核心要素管理、论证支撑、支付方式改革信息化支撑、年终清算数据支撑、月度结算支撑、特例单议支撑、DRG审核支撑及协助专项培训。
2026年新疆医保局完成全区 DRG/DIP 半年清算,14 个统筹地区涉及 2758 家医疗机构,半年累计支付 166.23 亿元。2026年1-6月,全区8065.25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支出243.86亿元。清算采用“线上双盲评审+分级审核”闭环管理,累计评审病例4.4万余例,医保基金支付7.66亿元。
推荐理由:上下联动经办及线上双盲评审、分级审核的闭环做法,可供其他地区比较 DRG/DIP 半年清算机制的组织方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部署统一管理、医保支付改革、连续性服务和药品协同等任务。文件号为粤办函〔2026〕297号,2026年10月8日印发;到2027年底,100%县域医共体实现统一法定代表人,100%县域医共体实现覆盖全部基层分院的“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
推荐理由:方案将统一管理、医保总额付费、连续性服务和中心药房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并设置2027年和2028年量化目标,便于对照评估地方落地进度。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医保发〔2026〕22号印发通知,要求各统筹区严格执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按期完成本地化配置和落地应用。通知明确统一执行492个ADRG病组、825个DRGs病组和5125个核心病种,要求2026年11月15日前开展测试、2026年11月18日前书面反馈结果,2027年2月底前完成本地分组制定并完成平台配置,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给出本地分组测试、制定和切换的时间节点,并细化基层病种、预算、特例单议及清算要求,便于统筹区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就《关于规范康复类病种医保支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月28日。文件依据医保发〔2025〕18号等制定,旨在深化贵州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31个DRG基层病组和127个DIP基层病种,供地方参考使用。基层病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原则上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实行同病同付。
推荐理由:材料同时给出首批基层病种数量,并区分医疗机构同病同付与参保人差别化报销,有助于核对支付机制与政策边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印发《浙江省开展中药饮片医保价值支付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期限1年。首批品种从基地化生产、本地化仓储、全链条追溯的道地中药饮片中遴选,须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并完成国家医保局备案赋码,纳入后可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试点品种的申报遴选、平台挂网、医保赋码和支付标准要求,为医疗机构核对试点准入条件提供依据。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就《关于规范统一按病种付费特例单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0月13日,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840562128@qq.com反馈。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保发〔2026〕22号,部署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落地实施。文件发布日期为2026-09-02,附件包括《按病组(DRG)付费3.0版分组方案(更新)》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更新)》PDF。
推荐理由:文件以医保发〔2026〕22号明确 DRG 与 DIP 付费3.0版分组方案及更新版 PDF,可供相关机构核对落地实施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