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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周五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91

    《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6〕23号)政策解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解读国家医保局医保发〔2026〕23号文,介绍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和转化路径。价格预立项由三级医院牵头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国家医保局指导,省级医保部门受理并作出结论;同一技术或产品由首家医院申报后,其他医疗机构无需重复申报。

    推荐理由:材料梳理了三级医院牵头申报、省级医保部门受理的流程及三类转化路径,并给出设备折旧或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超过60%等审查口径,便于核对申报规则。

9月15日周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5

    国家医保局解读《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6〕23号)

    国家医保局解读医保发〔2026〕23号通知,明确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的适用范围、申报节点与转化机制。三级医院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1家三级医院牵头即可,同一技术或产品其他机构无需重复申报;新技术自获准进入临床研究(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申请被卫生健康部门受理)起,新产品自获准进入药监部门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起,均可申请至正式获批临床应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