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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69

    上海取消部分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中选资格,2026年11月7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通知,自2026年11月7日起取消相关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在本市的中选资格。红花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和强力枇杷露因未能按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被取消资格,生脉注射液、感冒清热颗粒和活血止痛片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并同步暂停采购资格。涉及医疗机构可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替代供应企业,采购替补中选企业药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具体品种、原因和执行时间,并交代替代供应企业的采购视同规则,便于医疗机构调整供应安排。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药耗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在吴忠市试点基础上,将药耗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扩大到全区。适用范围限于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或宁夏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线上采购的集采中选产品,包括国家集采、省际联盟集采、自治区联盟议价药品,以及国家集中组织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人工晶体、运动医学、人工耳蜗、外周血管支架5类医用耗材,后续新增集采耗材品类按自治区医保局专项通知动态扩围。

    推荐理由:明确宁夏药耗货款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的全区范围、线上流程及2026年底前目标,便于相关机构核对扩面安排。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通知山东威智百科药业有限公司递补供应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通知,山东威智百科药业有限公司递补成为我区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主供企业。JSC“Farmak”生产的该产品原中选资格被取消;即日起原中选厂家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给替补企业,各医药机构须调整采购目录,实际采购量不低于年度总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递补供应主体、剩余约定采购量分配和采购目录调整要求,可供医药机构核对第十批集采执行衔接。

  1.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1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落实及药品信息维护通知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并安排医保药品信息对接与维护。本期信息维护自2026年10月31日生效,届时中心端同步升级;符合对接条件的药品信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予以剔除,企业可按政策再次申请。

    推荐理由:该通知明确了集采结果落地中的医保信息对接、支付标准维护和机构操作要求,可供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执行准备。

  2.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92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晋医保函〔2026〕92号,部署全面落实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2026年11月3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年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实施范围包括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明确中选价挂网、红黄标管理及约定采购量考核例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第12批集采在山西的机构范围、执行时点和采购周期,并细述中选价格管理及约定采购量考核例外。

  3.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85

    江西执行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省际联盟腔静脉滤器和消融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的省内落地安排,医疗机构自2026年12月1日零时起执行。

    推荐理由:通知给出采购主体、协议量和执行时点,并明确超量供应、医保直接结算及异常处置要求,便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1.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77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取消2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取消来曲唑片第1-8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资格,以及钆特酸葡胺注射液第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资格。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两项集采中选资格取消、钆特酸葡胺注射液替补主供及采购量考核处理,为相关机构核对供应安排和考核口径提供依据。

  2.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黑龙江多措并举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和医保保障机制

    黑龙江省医保部门联合多部门完善基层药品配备、医保支付和集采衔接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口服药品指导目录扩充至600种。明确社区常态化配备不少于300种、乡镇卫生院300种以上、村卫生室100种以上,并通过结算数据监测推动按需配置。基层机构因合规慢病续方产生的超支费用经审核后全额追加补偿,哈尔滨市2025年度基层医保基金超支清算已补偿5800余万元。

    推荐理由:文中列明社区与乡村药品配备数量标准,并展示数据监测、医保基金补偿与集采衔接方式,便于对照基层配药政策。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9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部署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省统一落地执行。此次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00 起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统一执行、挂网和网签节点,并细化首月备货、用量考核与直接结算要求,供医疗机构和供应企业对照准备。

  2.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相关中药饮片编码规则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6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0月30日发布湘医保招采函〔2026〕136号,调整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产品的医保编码规则。已挂网的第二批中选产品按中选供应清单医保编码执行,原挂网编码自集采中选结果实施之日起停用,第一、第二批中选企业非中选品种于2026年11月6日转码。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中选产品医保编码转换、停用时点及企业注册节点,相关企业可据此核对平台信息并按期完成落地准备。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适用于全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首年约定采购量以各医药机构确认的年需求量为准,超出合同约定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格供应至周期届满。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宁夏中选中药饮片的采购周期、机构范围及进院结算要求,为核对中选结果落地安排提供了具体依据。

  4.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2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6〕66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青医保办发〔2026〕66号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适用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采购周期至2029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明确青海第十二批国家集采的实施范围、起止时间和约定采购量规则,并细化非中选药统计及特殊品种考核口径。

  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7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7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湘医保招采函〔2026〕137号,要求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维护账户、产品信息及配送关系。品种范围见附件《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GY-YD2026-1),产品价格须填报不高于最小包装的中选价格,生产和配送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确认。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账户注册、价格确认和配送关系维护路径及两项截止时限,可供中选企业核对湖南省落地工作准备与进度。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63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十一)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十一)结果。增补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增补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2 日执行,详情见原文及附件 PDF:https://ybj.jiangsu.gov.cn/art/2026/10/29/art_74038_11852395.html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增补中选产品信息及执行时间,并说明其不参与集采分量,便于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核对采购安排。

  1.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通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及参与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1日,首年采购周期为2026年11月30日0时至2027年11月29日24时;中选企业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挂网准备,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签订采购协议。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第十二批集采在海南的执行范围、采购周期、任务量及挂网和协议时间节点,便于医疗机构对照准备。

  2.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71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渝医保办〔2026〕71号,部署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包括中成药第二批接续结果,在重庆执行。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并允许自愿报量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加;中成药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可视情延长不超过1年。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重庆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范围、采购周期、医保预付与供应责任,可供医疗机构和企业核对落地准备。

  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78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10月27日公告,自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机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范围包括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供应浙江省的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中选结果在浙江的适用范围、执行节点和采购协议安排,可作为相关机构核对落地要求的依据。

  2.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6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第三季度药品配送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以青医保办函〔2026〕20号通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26年第三季度药品配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供应配送问题进行信用评价。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药品生产企业须于10月30日前递交整改措施;如系配送企业未及时配送造成,生产企业可重新确定配送关系。附件列出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药品通报表。

    推荐理由:通报明确连续3个月配送率低于90%的整改要求及10月30日提交期限,便于企业核对供应保障责任和配送异常处置要求。

  1.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国采公告86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取消来曲唑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中选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来曲唑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的集采中选资格,并将两家生产方及申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

    推荐理由:公告同时呈现两个集采品种无法供货后的处置差异,可对照接供主体、违规名单设置及参与资格限制期限。

  2.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77

    上海取消部分医用耗材中选资格并暂停3家企业采购资格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10月26日通知,即日起取消相关医用耗材产品中选标识,将集采标识调整为“未中选”,并暂停3家企业采购资格。通知依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4家企业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资格的公告,涉及浙江医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欧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材料列明了被暂停采购资格的企业、产品注册证号及集采标识调整结果,相关方可据此核对中选状态变化和资格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