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意见征集60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州省医保局就《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起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推荐理由:公告同步列出征求意见期限、邮箱及个人和单位建议的提交要求,为相关主体反馈贵州省长护险实施细则提供明确路径。

  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9

    湖北长护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28年覆盖全民

    《湖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近日印发,湖北长护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失能且持续6个月以上、经失能等级评估认定者可享受待遇;2026年先在具备条件的市州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2027年逐步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2028年覆盖全民。总费率0.3%左右,报销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约70%、居民约50%;可选择居家、社区或机构护理,服务项目36项。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了湖北长护险的参保范围、缴费方式、报销比例及护理服务项目,便于读者核对保障条件与个人缴费安排。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3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印发晋医保发〔2026〕23号,转发国家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19号)并提出山西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和合规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等费用的基金支付范围,失能评估按人次付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居家和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7元/小时、47元/床日,社区护理不得突破对应限额。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付费单元和最高限额,并给出护理人员层级上浮规则,为山西各统筹地区细化配套政策提供依据。

  1.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9

    广东省医保局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提升参保人基层就医保障水平的通知》,从就医待遇、定点管理、医药价格、经办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五个方面完善基层医保保障。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支付比例分别不低于60%、55%,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低于50%;住院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逐步达到90%左右,在二级逐步达到85%、80%左右,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一次最多可开具12周长处方。

    推荐理由:通知同时明确基层门诊和住院支付比例、长护险限额及长处方规则,可用于核对待遇条件和基层经办准备。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举行首批459家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0月16日举行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授牌仪式,为459家定点机构集中授牌。授牌覆盖全区14个地(州、市),涵盖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等类型,标志长护险制度由“制度建立”迈向“服务落地”。

    推荐理由:459家首批机构覆盖14个地(州、市)及多类照护服务主体,为观察新疆长护险服务网络建设进度提供了具体样本。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 通知60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6〕14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发改价格〔2026〕1476号指导意见,完善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并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文件按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区分收费管理方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纳入普惠支持型,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推荐理由:文件按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和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区分收费管理方式,便于地方结合机构属性制定价格政策。

  1.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7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长期照护师培训通知,明确2026年至2028年任务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2026年至2028年全省长期照护师培训分别不少于2000、3000、4000人次。通知落实医保发〔2025〕11号,要求2026年底前各市级医保部门会同人社部门遴选至少1家培训机构,现有长护险定点机构须于2027年底前完成50%在职长护服务人员培训,2028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各年度培训人次、机构遴选和持证上岗要求,并分阶段设定培训覆盖率目标,便于各地核对任务与准备执行。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5

    国家医保局解读《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政策解读,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基金监督管理和地方实施要求。基金原则上支付定点机构提供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以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产生的费用;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服务确定计费单元。

    推荐理由:梳理长护险评估与护理服务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基金监管要求,并明确原有试点地区3年左右过渡安排,便于地方衔接现有机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政策法规8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6〕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6〕42号),明确2028年底前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规定,单位职工综合费率约0.3%,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未就业城乡居民个人与政府按1∶1左右分担。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参保筹资、待遇支付、失能评估和落地时间表,可供各统筹地区核对制度准备、征缴安排与过渡衔接。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9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133069.39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2025年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5921.32亿元、总支出30055.19亿元。公报还披露医保药品目录新纳入114种药品、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一种药因退市调出),按病种付费结算出院人次占符合条件出院总人次的91.8%。

    推荐理由:公报汇总2025年医保参保、基金收支、药品目录、支付方式和异地就医等数据,可用于核对年度运行规模与十四五期间制度进展。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5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制度自2026年先覆盖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职工参保人员,逐步纳入未就业城乡居民,到2028年底实现行政区域内制度全覆盖,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西藏长护险的参保扩围时间表、筹资费率和重度失能待遇标准,为对照其他地区的制度起步安排提供具体参照。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3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青政办〔2026〕1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青政办〔2026〕12号),明确2026年至2028年分阶段推进实施,到2028年制度覆盖所有统筹区。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青海长护险分阶段覆盖安排、参保筹资与待遇支付标准,为核对地方落地规则和经办准备提供完整依据。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92

    国家医保局解读《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家医保局局长解读《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说明长期护理保险由试点探索转向全面建制的总体要求、核心政策与实施安排。《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制度,不再分设职工和居民制度,当前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当前阶段保障36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推荐理由:梳理了长期护理保险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的制度框架、量化参数与实施要求,便于把握职工和居民统一建制的政策设计。

  2.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8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地可先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推荐理由:明确3年左右建设目标、0.3%左右统一费率和分人群待遇标准,为地方制定参保、筹资与支付规则提供统一框架。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95

    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等八部门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独立的长护险社会保险制度。制度起步阶段保障失能持续一般6个月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员,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单位职工参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为50%左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推荐理由:方案系统明确参保范围、筹资费率、待遇支付、评估服务和基金监管规则,为地方测算基金与制定过渡办法提供统一框架。

  1. 国家医保局 · 长期护理保险59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年版)》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年版)》的通知,发布日期为2025-12-01。页面提供该管理文书PDF及通知文本下载。原文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5/12/1/art_196_19138.html

    推荐理由:正式明确2026年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并提供通知文本与PDF下载入口,方便相关人员核对版本和配套附件。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