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意见征集60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州省医保局就《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起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推荐理由:公告同步列出征求意见期限、邮箱及个人和单位建议的提交要求,为相关主体反馈贵州省长护险实施细则提供明确路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6

    浙江杭州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优化医保定点管理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广东上线“医保钱包2.0”,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共济使用

    9月29日,广东作为“医保钱包2.0”第一批上线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省内共济到跨省共济。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属地医保经办窗口,与省外参保近亲属绑定共济关系、设定额度,用于支付其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及参保缴费。绑定和额度设置的次数、金额不作限制,共济期间可追加额度或解除关系,剩余未用额度将及时返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广东医保钱包2.0的适用对象、办理渠道、额度管理与解除机制,便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核对跨省共济操作。

  1.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62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完成对2026年9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的审核。通知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发布,旨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具体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

    推荐理由:通知以2026年9月30日前维护信息为审核范围,并给出数据库查询入口,为核对体外诊断试剂医保分类与代码提供直接渠道。

  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9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规范调整“注射费(普通注射)”等项目,附件所列项目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范围,所列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甲、乙两类,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须更新信息系统、公示价格,并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一般治疗类项目调整、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执行时间,可供公立医疗机构核对收费和结算准备。

  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明确附件所列项目为收费范围,所列价格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甲类项目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后支付,非疾病治疗类项目由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范围、最高收费标准及甲乙类医保支付边界,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收费与结算准备。

  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厘清上海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机构执行要求,为收费核对和结算衔接提供依据。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3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印发晋医保发〔2026〕23号,转发国家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19号)并提出山西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和合规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等费用的基金支付范围,失能评估按人次付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居家和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7元/小时、47元/床日,社区护理不得突破对应限额。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付费单元和最高限额,并给出护理人员层级上浮规则,为山西各统筹地区细化配套政策提供依据。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政管理7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卫医〔2026〕6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沪卫医〔2026〕67号,部署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提出到2030年底全面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平急结合的现代化急重症救治服务体系,2027年底全市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全部达标。同时明确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比例,以及应收尽收、急诊留观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等要求。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标准及 2027、2030 年目标,可作为医疗机构核对建设要求与资源配置差距的参照。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5

    国家医保局解读《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政策解读,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基金监督管理和地方实施要求。基金原则上支付定点机构提供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以及依法依规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产生的费用;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并区分居家、机构、社区服务确定计费单元。

    推荐理由:梳理长护险评估与护理服务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基金监管要求,并明确原有试点地区3年左右过渡安排,便于地方衔接现有机制。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9

    国家医保局印发《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通知(医保发〔2026〕17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文字号为医保发〔2026〕17号,发布日期为2026-08-19。官网提供通知文件下载和《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解读入口,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6/8/19/art_104_21827.html。

    推荐理由:正式通知给出了规划名称、发文字号、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便于核对这项“十五五”医保规划文件的发布信息。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9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5年底基本医保参保133069.39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2025年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35921.32亿元、总支出30055.19亿元。公报还披露医保药品目录新纳入114种药品、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一种药因退市调出),按病种付费结算出院人次占符合条件出院总人次的91.8%。

    推荐理由:公报汇总2025年医保参保、基金收支、药品目录、支付方式和异地就医等数据,可用于核对年度运行规模与十四五期间制度进展。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5

    国家医保局发布2026年第一期全国经济人口卫生医保数据(1998年至2025年)

    国家医保局于2026-07-06发布2026年第一期全国经济人口卫生医保数据,时间跨度为1998年至2025年。数据汇总医保参保人数、职工参保人数、在职退休比、医保基金收入与支出,以及总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卫生总费用、医院数量和床位数等指标,来源包括《中国医疗保障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网、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等官方材料。

    推荐理由:该资料汇总1998年至2025年人口、经济、卫生和医保核心指标,并说明口径变化及初步数据状态,便于观察长期趋势和核对统计口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3

    国家医保局就《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拟联合国家药监局印发的《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拟实现中药饮片“一物一码、全程可溯”。征求意见稿按照实用性、唯一性、可扩展性和通用性原则制定编码要求,反馈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8:00前。意见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提交至 ybbm@nhsa.gov.cn,重点围绕追溯码编码架构、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提出建议。

    推荐理由:稿件公开了追溯码编码框架、标识形式和信息追溯要求,并给出反馈截止时间,便于相关方核对需求并提交意见。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0

    国家医保局解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

    国家医保局就《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并作政策解读,说明目录制定的目标任务、范围和程序。

    推荐理由:文章说明首批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11类范围、三阶段时间表及先从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实施的路径,便于相关主体核对后续政策节奏。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 政策解读75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解读:19位代码建立设备“医保身份码”

    《医保医用设备(成像类)编码规则和方法》解读聚焦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的统一编码规则,规定成像类医用设备医保身份码由5个部分、共19位代码构成。编码依次包括2位标识码、6位分类码、3位设备特征码、3位规格型号码和5位企业码,覆盖X射线机、CT设备、磁共振成像设备(MRI)、超声设备等类别。

    推荐理由:文章拆解了成像类医用设备19位编码的组成、分类维度及后续数据库建设,便于读者理解医保编码如何连接设备与监管。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1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人体部位索引码》公开征集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人体部位索引码》公开征集意见,拟采用 ICD-11 拓展码解剖学分类代码为基本框架。索引码拟按身体结构部位实行层级分类编码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相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18:00。

    推荐理由:材料给出 ICD-11 拓展码框架、身体部位层级编码规则和动态更新机制,并同步公开征求意见稿,便于相关方核对编码方案。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8

    国家医保局就《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及医保通用名》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对此前发布的分类目录进行动态优化和内容增补。公众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8:00,反馈邮箱为yysmlc@nhsa.gov.cn。原文链接:https://www.nhsa.gov.cn/art/2026/4/16/art_113_20233.html

    推荐理由:公开意见渠道和截止时间明确,相关主体可据此核对7类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及医保通用名的具体调整范围。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4

    国家医保局公开征集《“医保病理云索引”方案》《医保病理云数据集》意见

    国家医保局就《“医保病理云索引”方案(征求意见稿)》《医保病理云数据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18:00。方案聚焦病理检查全流程管理,按照“流程贯通、要素唯一、标准统一、便于追溯”原则,拟推动实现病理检查数据“患者本人可阅、医疗机构可调、医保部门可核”。

    推荐理由:公开稿列明索引结构、字段定义、数据采集、技术适配和落地实施等意见范围,为相关方评估病理数据标准建设要求提供清晰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