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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周五
  1.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69

    上海取消部分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中选资格,2026年11月7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通知,自2026年11月7日起取消相关中成药联盟集采药品在本市的中选资格。红花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和强力枇杷露因未能按集中带量采购协议供应约定采购量被取消资格,生脉注射液、感冒清热颗粒和活血止痛片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并同步暂停采购资格。涉及医疗机构可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替代供应企业,采购替补中选企业药品视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推荐理由:通知列明被取消中选资格的具体品种、原因和执行时间,并交代替代供应企业的采购视同规则,便于医疗机构调整供应安排。

11月4日周三
  1.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1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落实及药品信息维护通知

    天津市医保结算中心、市医保中心、市药采中心发布通知,落实中药饮片、中成药集采结果,并安排医保药品信息对接与维护。本期信息维护自2026年10月31日生效,届时中心端同步升级;符合对接条件的药品信息纳入医保信息系统,不符合条件的信息予以剔除,企业可按政策再次申请。

    推荐理由:该通知明确了集采结果落地中的医保信息对接、支付标准维护和机构操作要求,可供天津市定点医药机构核对执行准备。

10月28日周三
  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官网86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71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渝医保办〔2026〕71号,部署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包括中成药第二批接续结果,在重庆执行。实施范围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并允许自愿报量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加;中成药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可视情延长不超过1年。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重庆全国中成药及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范围、采购周期、医保预付与供应责任,可供医疗机构和企业核对落地准备。

10月27日周二
  1.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 公示公告78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10月27日公告,自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机构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范围包括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和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供应浙江省的中选产品。

    推荐理由:公告明确了中选结果在浙江的适用范围、执行节点和采购协议安排,可作为相关机构核对落地要求的依据。

10月23日周五
  1.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10月新增挂网药品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32号)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开展2026年10月新增挂网药品价格确认,确认且无申投诉的产品将于10月30日纳入湖南省挂网药品目录管理。相关企业须在10月29日17时前完成确认,新药、参比制剂、过评类药品及其他化学药(含生物类似药)和中成药按不高于限价确认,美洛昔康注射液(Ⅲ)等8个过评类产品还需填报《药品成本和价格构成情况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各类新增挂网药品的限价确认、成本构成填报和申诉节点,企业可据此核对本轮申报及目录纳入安排。

10月21日周三
  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87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明确,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于2026年10月30日在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落地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照执行;首年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约定采购量为约定采购量*14/12(2026年为2个月),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河北执行范围、落地时点、约定采购量计算和价格调整规则,可供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核对执行准备。

10月9日周五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85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自2026年10月31日起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6年10月31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药饮片集采的医药机构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批联盟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周期为1年。中选企业须于10月15日前申报供应规格及包装,配送关系设置自10月20日起启动,相关医药机构与中选企业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合同网签。

    推荐理由:通知集中列明中选结果执行时间、供应确认、合同网签、采购价格和货款结算安排,便于相关机构逐项核对执行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