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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 意见征集60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征求《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贵州省医保局就《贵州省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暂行)(待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审稿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6〕11号)起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

    推荐理由:公告同步列出征求意见期限、邮箱及个人和单位建议的提交要求,为相关主体反馈贵州省长护险实施细则提供明确路径。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81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关于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调整神经介入与神经外科植入材料等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分类与代码、材质特征及医保通用名。相关企业需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产品信息,自2026年12月1日起,调整范围内产品的旧医保编码全部停用。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7类医保医用耗材的编码维护要求和旧编码停用日期,便于企业更新产品信息并让医疗机构衔接使用。

  2.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1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二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中“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章的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国家医保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规则库(2025年版)》近日出版发行,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依据最新知识点明细及代码动态更新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两库”。

    推荐理由:本批公开“诊断与患者性别不符”规则知识点及代码,为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动态更新和定点医药机构事前自查提供规则依据。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6

    浙江杭州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优化医保定点管理

    浙江杭州医保部门编制实施《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7年)》,从减缓增量、优化布局、夯实基层和稳定预期等方面推进医保定点管理。2026年上半年,全市272家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同比下降55.70%;185家通过定点准入评估,同比下降24.49%;截至2026年8月底,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共9129家,较2024年底仅增长0.30%。

    推荐理由:公开了杭州以量化指标、差异化准入和过渡安排优化医保定点资源配置的实施路径,便于其他地区比较配置与落地方法。

  1.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60

    按病种付费 3.0 版 MDCD 头颈、耳、鼻、口、咽分组解读(第五篇)

    按病种付费 DRG 3.0 版分组方案自媒体解读系列第五篇,对比了 MDCD 头颈、耳、鼻、口、咽在 2.0 与 3.0 中的组数、结构和入组规则。MDCD 的 ADRG 从 28 个增至 37 个,其中手术及操作组从 20 个增至 29 个,内科组保持 8 个;主要调整包括手术按解剖层次拆细、肿瘤良恶性分列、根治联合修复独立成组和新增 6 处年龄档。

    推荐理由:文章逐项对照 DRG 3.0 与 2.0 的 MDCD 分组变化,梳理入组规则、码位含义和档位调整,可用于跨版本对账及分组器、映射表重做。

  2. 国家医保局 · 官网首页与专题75

    广东上线“医保钱包2.0”,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跨省共济使用

    9月29日,广东作为“医保钱包2.0”第一批上线省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省内共济到跨省共济。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属地医保经办窗口,与省外参保近亲属绑定共济关系、设定额度,用于支付其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及参保缴费。绑定和额度设置的次数、金额不作限制,共济期间可追加额度或解除关系,剩余未用额度将及时返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

    推荐理由:文章梳理广东医保钱包2.0的适用对象、办理渠道、额度管理与解除机制,便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核对跨省共济操作。

  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要闻9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部署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在全省统一落地执行。此次结果自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00 起执行,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统一执行、挂网和网签节点,并细化首月备货、用量考核与直接结算要求,供医疗机构和供应企业对照准备。

  2.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3

    湖北以全国标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价格立项覆盖照护、生育与脑机接口

    湖北以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为标尺推进价格项目规范,首批完成39类对接定价,改革延伸至照护、生育、脑机接口等领域。

    推荐理由:文章汇总湖北照护、生育和脑机接口等价格项目的限价与保障口径,并梳理结构调整、耗材零差率及重点领域监管安排,便于对照地方改革。

  3. 国家医保局 · 医保动态与发布会69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中的《定点评估机构评估费用拨付表》规范解读

    国家医保局解读《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中的《定点评估机构评估费用拨付表》,明确表头、费用拨付明细和审核栏的填报要求。费用拨付明细按评估类型核算业务量和费用构成,计算关系为评估费用总额=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政策范围内费用=长护基金支付,应拨付金额=长护基金支付-审核扣费金额+补拨金额-预留金。

    推荐理由:明确拨付表三部分结构、费用计算关系和审核签字要求,为经办人员规范结算申报与核对最终拨付金额提供操作口径。

  4.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 公告公示71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关于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的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组织开展神经介入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填报期为2026年10月28日—11月5日17时。产品范围涵盖颅内支架、导引导管、神经介入微导丝、弹簧圈、液态栓塞系统等;2025年、2026年1—9月使用相关耗材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参报机构、产品范围、填报字段、平台路径和截止时间,可供相关医疗机构逐项核对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准备事项。

  1.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62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28日公布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完成对2026年9月30日前体外诊断试剂维护信息的审核。通知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发布,旨在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具体信息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

    推荐理由:通知以2026年9月30日前维护信息为审核范围,并给出数据库查询入口,为核对体外诊断试剂医保分类与代码提供直接渠道。

  2. 国家医保编码库 · 通知公告59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通知(2026-10-28)

    国家医疗保障局完成2026年10月10日-10月16日药品维护信息审核,并公布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更新结果。更新依据医保发〔2019〕39号,具体信息见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网址为https://code.nhsa.gov.cn;异议可通过平台“意见反馈”或维护账号“申诉受理”功能反馈,也可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反映。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本次药品信息维护的审核区间、公布平台及异议反馈渠道,便于编码使用方核对数据并提交异议。

  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9

    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一般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规范调整“注射费(普通注射)”等项目,附件所列项目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范围,所列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甲、乙两类,非疾病治疗类项目不由本市医保基金支付。公立医疗机构须更新信息系统、公示价格,并按要求将结算数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一般治疗类项目调整、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执行时间,可供公立医疗机构核对收费和结算准备。

  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4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通知,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通知明确附件所列项目为收费范围,所列价格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甲类项目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后支付,非疾病治疗类项目由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范围、最高收费标准及甲乙类医保支付边界,可供医疗机构核对收费与结算准备。

  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75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规范调整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6年11月20日起执行。

    推荐理由:厘清上海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医保甲乙类支付边界及机构执行要求,为收费核对和结算衔接提供依据。

  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其他文件82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调整本市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相关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项目由参保人员先自负一定比例;非疾病治疗类项目,本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相关项目最高收费标准、甲乙类医保支付规则及2026年11月20日执行节点,医疗机构可据此更新系统并完成价格公示。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78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医保发〔2026〕23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印发晋医保发〔2026〕23号,转发国家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19号)并提出山西实施意见。文件明确失能等级评估、长期护理服务和合规社会力量经办服务等费用的基金支付范围,失能评估按人次付费,居家护理按小时、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居家和机构护理长护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7元/小时、47元/床日,社区护理不得突破对应限额。

    推荐理由:文件明确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付费单元和最高限额,并给出护理人员层级上浮规则,为山西各统筹地区细化配套政策提供依据。

  1.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官网66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转发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通知(晋医保发〔2026〕21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晋医保发〔2026〕21号,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发〔2026〕23号,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文件提出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促进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并要求各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落款为2026年10月15日。

    推荐理由:山西转发通知明确了制度依据和国家医保局文号,各市医保局可据此落实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要求。

  2.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90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依据医保发〔2026〕22号印发通知,要求各统筹区严格执行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按期完成本地化配置和落地应用。通知明确统一执行492个ADRG病组、825个DRGs病组和5125个核心病种,要求2026年11月15日前开展测试、2026年11月18日前书面反馈结果,2027年2月底前完成本地分组制定并完成平台配置,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推荐理由:给出本地分组测试、制定和切换的时间节点,并细化基层病种、预算、特例单议及清算要求,便于统筹区与医疗机构核对执行安排。

  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 医政管理73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卫医〔2026〕67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沪卫医〔2026〕67号,部署医疗机构急重症救治体系建设。提出到2030年底全面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平急结合的现代化急重症救治服务体系,2027年底全市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全部达标。同时明确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比例,以及应收尽收、急诊留观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危重患者先救治后缴费等要求。

    推荐理由:文件给出急诊与 ICU 床位、设备和人员配置标准及 2027、2030 年目标,可作为医疗机构核对建设要求与资源配置差距的参照。